“斑马线礼让行人”在一些司机看来是一种“礼仪”,但实际上,“不按规定礼让行人”是不折不扣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者要被记3分、罚100元。为了减少“人车争道”的情况,上海警方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并在永兴路、共和新路路口以及长寿路700号前,试点安装了两套“电子警察”,专门用于抓拍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机动车。截至4月20日,两套“电子警察”共计抓拍该类违法行为5000余起。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此类电子警察将在试点后,推广至全市其他相关路段。
■图片来源:张佳琪
左图:行人与机动车距离超过半根车道。
中图:行人与机动车距离不足半根车道。
右图:人行道显示为绿灯时,若有行人通过,车辆必须在人行道后等候。
注意点一:当人行横道显示为绿灯时,如有行人通过,可通行的车辆必须在人行道后等候,压线行为也会被视为“未按规定让行”。
注意点二:电子警察抓拍的原理是在人行道距离交叉车道左右各约半根车道的区域内,划定一个虚拟框,行人在这个框内,被认为处于危险距离,如机动车不避让行人驶过停车线,将会被抓拍。
再来看看“老司机”是怎么看待“车让人”的(以下内容为晨报记者的手记):
作为一名跑交通的记者,我一直清晰记得2014年12月4日的一个画面——
当天的早高峰,上海气温接近冰点。在岚皋路、石泉路路口,一对年约七旬的老人相互搀扶着准备过马路,但10米长的斑马线,两人足足等了3个红绿灯,原因就是他们多次被来往的车辆逼停。
记得当时我就和现场的一线交警说起这个问题,“这种现象太普遍了,满大街的车都这样。”这位交警说,他执勤中遇到90%以上的驾驶员都不知道不礼让斑马线是违法行为,“觉得礼不礼让斑马线只是个人道德层面的事情”。
■图片来源:张佳琪
但恰恰就是因为这种错误的意识,令很多驾驶员吃了苦头。
2014年,上海交警曾公布过一组数据:当年1月至10月,在机动车引发死亡事故的十大肇事原因中,“未按规定让行”排在第一位(共70起),占死亡事故总数(690起)10.1%。
我还记得,那一年的7月,军工路水产市场附近发生一起大货车与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事发路段是一个丁字路口,东西向的斑马线没有红绿灯,这辆大货车沿军工路右转时,因未避让斑马线,撞死了正在人行道上东向西直行的老人。
这次事故之后,杨浦交警在多个特定路段的斑马线前,漆画了醒目的“车让人”警示语,提醒驾驶员“在那些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段,明确人车争道时的优先权”。
令人宽慰的是,自开展交通大整治以来,“车让人”的警示语终于刻到了驾驶员的心中,记3分、罚100元的处罚,也成了悬在驾驶员头上的一把剑。
杨浦交警支队责任区二大队大队长陈超泽说,最近他们在整治中发现了一些新现象——“人车互让”:车里的驾驶员看看行人,怕抢行以后扣分;行人看看车子,怕被撞……
很显然,机动车和行人的信任仍在构建,规则正在养成,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