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竟然被小孩子开,撞死人了!”上周,晨报周到君刊发共享汽车存在诸多问题的报道,在晨报官方微博该文章的下方,一名读者留言,说道共享汽车还出现被小孩开的情况,并造成事故。周到君随后跟该读者联系,对方称事故发生在太仓。
周到君也了解到,据当地媒体报道,去年12月19日晚6点多,苏州太仓长征医院附近发生了一起车祸,一名路人被汽车撞飞,随后车主逃逸。伤者是一名30岁准爸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警方调查之后发现,开车撞人逃逸的司机竟然只是个11岁的小学生。
当日,下班途中行走中的准爸爸小陈,12月19日晚上6点多,他正由东向西,走在人行道上。事发之前,因为一根掉落下来的大树枝挡住了去路,刚好旁边绿化带有一个通道,小陈便走向马路的非机动车道。惨祸就在此时发生:他被撞飞后弹到了一棵树上,又跌落在地。肇事的是一辆银灰色宝马之诺轿车,撞人后没有停下,直接离去。据推测,当时车速应该很快,人被撞到树上时把树撞了一个坑,车祸现场非常惨烈。
根据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警方找到了肇事车的踪迹,车的右侧后视镜和引擎盖都有损坏,前挡风玻璃也有伤痕。坐在驾驶座的,看上去竟是一个孩子,副驾驶座上也坐着一个差不多年龄的男孩。之后,民警在一个共享汽车的租赁网点找到了这辆肇事车。公司工作人员也非常吃惊。他们查询记录后表示,当天并没有人租用这辆车。找到开车的男孩明明(化名)时,交警非常震惊,这是一个11岁的男孩,在太仓某小学读五年级。
交警调查后发现,事发时车速并不是非常快,但男孩身高不够,不能正常踩刹车、转动方向盘,视线也受影响,加上对车辆的感知能力差,导致他撞人时“以为撞到的是树枝”。
根据民警的调查,明明开车上路不过15分钟,就发生了事故。但在肇事前,无论是起步、转弯还是超车,都显得很熟练。据了解,明明父母没有驾照,也不会开车,但明明对汽车非常着迷。他从网上了解到汽车的资料,甚至自己偷偷开车上路。这事父母也知道,但他们只是劝告,并未严厉禁止。
昨日,周到君采访了涉事共享汽车租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公司在运营和监控确实存在着一定责任。据介绍,涉事车辆是在上海某网点被人为破坏后,开至太仓一网点后被丢弃。而在事故发生前一周的周五,该租赁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已经监控到该车辆的异常情况,但并未及时处理,所以造成小孩不费吹灰之力,轻松打开车门,“根据监控录像,小孩子前后一共启动过两次。第一次还只是在停车场内开,第二次就行驶上了道路,酿成惨剧。”
另外,该负责人还表示,保险公司认为涉事车辆属于“被盗车辆”,不予理赔。“因为事件牵涉到我们租赁方以及造成事故的小孩及其监护人,我们也没什么头绪,前期只能先尽量做好受害家属的补偿和安抚工作吧。”目前,案情正在进一步的审查中。
虽然,发生在太仓的这一交通事故只是偶然,但也足以使得各家共享汽车公司警醒。随着共享汽车铺设的网点和城市越来越多,对于车辆的状态异常或者驾驶者冒用他人信息驾驶共享车辆等现象视而不管,那么惨剧还将继续发生。
昨日上午,周到君来到静安区大悦城购物中心,看到广场上以及附近的停车场里都停着一些共享汽车。周到君打开了对应的手机APP,用朋友的账号成功解锁了一辆共享汽车,并且成功启动了汽车。周到君发现,共享汽车内部跟普通车子并没有什么两样,没有特殊的设备,根本无从识别驾驶汽车的到底是不是注册用户本人,只是有一把车钥匙锁在方向盘上。也就是说,只要有一部手机,再加上一个注册成功的账号,不管是谁都可以把共享汽车轻松开上路。
一家共享汽车的相关工作人员则向周到君表示,关于驾驶者的信息确认确实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关于驾驶者的信息确认,我们也有过很多的讨论。例如在每一辆车内,添置摄像头,通过人脸识别进行确认。”但是,该工作人员表示在实际的操作中也存在诸多困难,比如安装了摄像头,首先用户体验上会感觉不友好,有一种被监控的感觉,“另外,在政策指导方面,也还处于空白地带,如果明确要求需要通过指纹、人脸等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认证,那么推进下去,用户可能会更加理解和接受。”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利用共享汽车进行违法活动时有发生,“毕竟不是自己的车子,违法成本和风险也就降低了许多。”该人士认为,像共享汽车这样的分时租赁服务,初衷是让市民多一种出行方式可供选择,就类似于酒店这样,它本身是一个载体,但还是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利用共享汽车现在市场推广的优惠阶段,跑网约车只是不法行为的冰山一角,还有很多更加严重的违法行为还会出现。”
此外周到君也发现有其他一些隐忧。
隐忧一:用共享汽车练手
此前有报道称,共享汽车在试水广州大学城时,有拿到驾照但尚未购车的上班族专门租用共享汽车“练练手”。而在周到君采访过程中,也有不少市民表达了这样的担忧:“共享汽车是一个便民的东西,但是就怕很多人拿它来练手,很快把车子给弄坏,毕竟车子不是自己的,也不一定会爱惜。”此外,业内人士认为,租车人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事故损害,法律责任尚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也就是说,用户即使撞了车,只要车还能正常开且不牵扯第三方,就依然可以把车还到正常的停车点,而运营方也无法判定究竟是哪位用户撞了车。这也是共享汽车容易被选为练手工具的原因,
隐忧二:竟还有拿共享汽车当网约车赚钱
前天(2月21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约车司机告诉周到君,最近他已经在尝试用共享汽车开网约车赚钱。“在平台上接单后,你不开自己的车子就行了,开那个共享汽车。”据该司机透露,他所使用的共享汽车手机APP,现在还有优惠活动,大大节约了他的租车成本:“用的是荣威550混的,现在共享汽车都有一些优惠券可以抵充路费,出去接单还是有得赚的。”该司机表示,自己也是刚刚“试手”,目前一天只能小赚300元,“不过我已经逐渐掌握了门道,今后肯定能赚得更多。”不过当周到君继续询问方法之时,他表示不愿意透露关于如何操作的更多细节。另外,在周到君采访的其他网约车司机中,周到君并没有遇到用共享汽车开网约车的情况,看来这种现象还是少数。
隐忧三:共享汽车被贴单后无人处理
在周到君之前一篇关于共享汽车的报道中,曾有市民提出,如果共享汽车被贴了罚单,罚单又该由谁来支付呢?今天周到君在静安区体验时真的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只见一辆共享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夹着一张黄色的处罚通知,通知单上标明,该车于2017年2月18日19时06分,在松江区文汇路出龙腾路西约200米处违法停车,请违法驾驶人于3日后15日内持本通知单、本人身份证件、驾驶证和行驶证,到松江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接受处理。这个情况也是让周到君有点发慌:已经过去了四天,这张处罚通知单仍然贴在挡风玻璃上无人问津,那么,作为后来的使用者,周到君是否也会有承担处罚的风险呢?罚单如果迟迟得不到处理,对这辆共享汽车的正常使用是否会有影响?
知名互联网分析师钱皓告诉周到君,比起传统的双边市场,共享汽车在管理上存在更大的难度:“类比网约车,网约车只需要管理好供给方也就是司机,对消费端也就是乘客的管理要求不高,而共享汽车则需要同时管理好供需两方。”钱皓表示,共享汽车因为是由用户自己进行驾驶,所以对驾驶人的身份认证、安全驾驶、安全停车以及对车子的保护等都会有严格的规定,但要保证用户遵守这些规定,目前尚且缺乏有效的约束手段。因此,对于还是新兴事物的共享汽车,它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共享汽车与共享单车还不一样,如果用户身份无法准确认证,很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所以,这种网络实名身份认证,不应该只是进入门槛的一种仪式,它更应该是动态性质的认证,要保证账号和人的对应性。就举证责任来讲,一旦出了问题,账号所有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不管是不是被盗号或是借用他人账号。而为了帮助用户有效地规避盗号风险,以及确保实际驾驶员与账号所有者的对应性,共享汽车平台或许还应该多加一个验证环节。此外,朱巍还表示,关于共享汽车的法律法规或将成为他们接下来的一个研究重点:“现在我们正在对网约车平台责任做一个课题,基本上示范法已经写好了,这种共享汽车平台责任也是我们下一个重点要写的对象。不仅如此,整个共享经济平台责任,包括时下大热的共享单车平台都是我们在研究的,都要一个一个来写。”
近日,市教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已针对未成年孩子违规骑行现象达成管理共识,并推出了不在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场所投放共享单车;不满12周岁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等系列措施。在具体实施方面,要求各共享单车企业将从改进注册办法、履行签约承诺、增加弹窗提示、强化信用管理、更新智能锁等方面,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未成年人骑行单车的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交通大整治”,进一步加强针对未成年人骑行非机动车的巡查执法力度;学校、家庭、社区要加强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符合骑车年龄的学生骑行自行车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
共享单车的相关各方已经意识到未成年孩子在骑行方面的相关隐患和人身安全,那么最近声势愈发火热的共享汽车,面对类似的安全隐患又该如何监控和管理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明确,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年龄条件,即: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那么共享汽车公司又该如何确认驾驶者的身份,设置怎样的门槛并进行防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