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困送温暖活动于今年元月1号正式启动,所有帮困措施将于春节前落实到位。
周到君最新从上海市民政局了解到,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市老年基金会、市帮困互助基金会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13个部门和单位,制定了2018 年元旦春节期间帮困送温暖活动方案。
据统计,本次帮困送温暖活动共覆盖对象103.54万人,与去年计划人数103.34万人基本持平,略有增加,计划支出资金6.52亿元,比去年计划数5.83亿元增长11.8%。
一是对特殊对象进行节日补助。对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含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到1100元,预计3.6万人,需资金3960万元;对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农村低保中的不可扶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进行节日补助,预计5.6万人,补助标准由每人450元提高到900元,需资金5040万元。以上两类对象共覆盖9.2万人,需资金9000万元。另外,对当年度享受大重病医疗救助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人员,由各区酌情给予临时补助。
二是对一般对象进行节日补助。一般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家庭(不含享受“特殊对象节日补助”人员)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共计14.3万人。2018年在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改变补助方式,由去年按户补助(1人户300元,2人以上户400元)调整为1人户600元,每增加1人补助金额增加100元,即2人户700元,3人户800元,4人户900元。需资金6183万元。
三是对其他对象进行节日补助。包括对特困供养人员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实施冬令御寒补助,救助标准由230元提高为460元;对市、区民政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给予节日补助,补助标准由90元提高为180元;对孤老包户组成员给予节日慰问,慰问标准由150元提高到300元;对救助管理站滞留对象给予伙食补助,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到100元。以上对象约2万人,需资金540万元。
同时,充分发挥慈善超市和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在帮助困难群体中的作用,做好捐赠物资接收,为有需要的困难群众提供御寒衣被和其他日常生活物资。
家庭生活困难的登记失业人员约1万人,补助标准由每人400元提高到600元,需资金600万元。
对寒假春节留校过年的家庭困难高校学生给予节日慰问,拟慰问对象5000名,标准为每人200元,需资金100万元。
一是对各类劳模、各类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进行春节慰问和帮困。预计人数约6.57万人,帮困和慰问标准每人100-21000元不等,需资金约6600.26万元。
二是对本市支内支边支疆知青退休回沪定居人员节日补助。补助人数41.5万人,补助标准为每人600元,需资金约2.49亿元。
主要对本市部分重残无业人员、一户多残家庭、大病重病人员、老养残家庭、专门协会骨干和百岁残疾老人等对象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预计对象11.78万人,帮困标准每人300-1300元不等,需资金6168.57万元。
开展“爱心上海”——青春公益集中行动,对本市困难学生、孤残病青少年、特困青少年、参与重点工程职业青年、来户困难青年进行节日帮困。计划覆盖0.63万人,标准为每人200元,需资金125万。
对困难老“三八”红旗手、困难统战系统老大姐、妇科重症患者、特殊困境儿童实施帮困。预计人数0.17万人,约需资金237.5万元。
开展“千万人帮万家”活动,对肿瘤患者、精神病患者、麻风病致残者、遭遇意外灾害的生活困难者及各种疾病致贫家庭中的患者进行帮助;对高校重大疾病学生实施救助;开展关爱麻风病人项目,对全市居家麻风病致残者和皮肤医院、崇明康乐医院住院麻风病致残者实施帮助;开展“温暖送三岛活动”。预计覆盖1.63万人,补助标准为每人96-5000元不等,需资金619.35万元。
开展“蓝天下的至爱”活动,对贫困学生、困难老人、因病致贫人群、孤残儿童、贫困残障人士、贫困人群,开展助学、助老、助医、助残、助幼、助困活动。预计覆盖12.38万人,需资金8295万元。
开展“今冬明春慰问”、“心系老战士”、“发放新春大礼包”等7项活动。补助标准为每人300-1600元不等,预计覆盖1.23万人,需资金621.45万元。
对因患重大病而影响基本生活的低保、低收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开展综合帮扶。拟帮助对象6000人,补助标准每户2000元,需资金1200万元。
对本市困难家庭学生进行爱心助学,拟帮助对象500人,补助标准每人500元,需资金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