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长假过后,闵行区部分中小幼学校家长接到校方通知,学校周边道路禁止停车,电子警察将全天候抓拍。这对部分驾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带了不小的影响。为此,记者联系闵行交警,相关负责人承诺将多举措缓解校门口的停车难问题。
近两个月来,莘庄、颛桥、七宝等地区,多所学校的家长们都收到了关于严查校门口违停行为的通知。虽然抓拍违停是依法处置,但上下学接送难的问题受到了闵行警方的高度重视。
为方便家长接送孩子,闵行交警目前已与校方加强了沟通,着手设计错时放学的方案。同时,经过区交通委等相关部门协调,交警部门将在路幅允许的条件下,开辟临时性道路停车泊位。
例如针对闵行区实验小学和莘松中学,警方将会同各方在伟业路228号东侧和229号西侧共开辟近100个停车位,允许社会车辆每天早7时到8时,15时30分到17时30分临时停车。
而农南路上沿线学校众多,闵行警方将主动联系镇相关部门及企业,在新镇路农南路口西侧以及农南路南侧(靠近闵行体育公园)开设2个小型露天停车场,共计百余个泊位供社会车辆停放。
除此之外,针对颛桥地区繁安路周边3所学校扎堆的情况,警方准备在颛盛路(颛盛路66号—颛乐路)北侧、繁安路(联农路—346号)东侧开辟出近200个道路停车位,供社会车辆停放。
据悉,闵行警方共设置护校岗位46个,安排流动警力6名、交通辅警54名,全力确保学生上下学出校门时的交通安全。下一步,警方将进一步加强与区教育部门、镇街道、社会企事业的沟通联络,最大限度盘活、扩容社会停车场资源,确保早晚高峰道路的正常通行和良好的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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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接送学生的时候,请不要在学校门口停车、上下车。请尽量把车辆停放到路面划定车位上,若车位停满,必须到附近停车场停放,以确保学校门口交通畅通。
有些学校门口道路上施画有网状禁停区(黄色网状方格)标志。该标志主要设置在无红绿灯的交叉路口,以及一些医院、学校、单位的进出口。家长朋友们可要仔细注意,这些网格线内禁止一切车辆任何原因长时或临时停车。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网状禁停区是指用以标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车的区域,视需要划设于易发生临时停车造成拥堵的交叉路口、出入口及需要设置的路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儿童安全座椅的专业名称叫“儿童乘员约束系统”,专为不同体重或年龄段的儿童设计,能有效保障儿童乘车安全。有的家长认为,自家孩子都到了上学年纪了,自然已经不算儿童,但实际上,儿童安全座椅是12岁以下孩子在乘车过程中最有利的保障;还有家长认为,既然孩子还小,那抱在自己的腿上才安全,事实上,抱着孩子坐在车里,孩子便成了你的“安全气囊”。以下这3张图让你一目了然!
数据表明,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若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孩子遭受致命伤害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当你随意变道、穿插、掉头、逆行或超车时,你就成了交通拥堵的罪魁祸首之一。通过学校门口路段时,请各位家长要有序按道行驶,不要随意变道、穿插、掉头、逆行或超车,以免造成拥堵,并且这些行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是家长和交警蜀黍的共同心愿,如何保证孩子的交通安全更是我们共同关注的问题。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平时除了要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也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