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想上挑战节目“男生女生向前冲”,千里报名两次扑空!她把电视台告了


作者:李东华 王婉君
编辑:肖翔
时间:2017-07-17 13:07

肖姆妈是一名喜欢看挑战类节目的中年女士,近期,一档由外省电视台播放的名叫“男生女生向前冲”的挑战类节目成功“俘获”了肖姆妈,当她蠢蠢欲动想要报名参加节目时,却没想两次千里迢迢前往现场报名地点均扑空,于是她起诉传媒公司及电视台至虹口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费共计6万余元,审理中她撤回了对传媒公司的诉讼请求,但仍然以侵权损害为由要求电视台赔偿其损失,虹口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肖姆妈的诉讼请求。肖姆妈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节目“发烧友”千里赴现场,却遇暂停录制

两次千里迢迢前往现场报名地点均扑空,肖姆妈认为,虽然自己距离节目组所在地路途遥远,但确定报名之前必须进行现场考察才靠谱。她记得该电视台在节目播出时所提示的报名信息有电话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在对地址的准确性未作更多求证的情况下,她便认定了应该去节目的录制现场报名。

没想到,等她千里迢迢来到录制现场才发现现场外挂节目录制休息,询问附近民众称“录制节目时才可以报名”,而节目录制人员、场具等众多因素不能保证每天录制。

但她仍未灰心,两周后她又一次来到该节目的录制现场想要报名,却又遇到了该节目因故暂停录制的情况。恼火的肖姆妈一纸诉状将传媒公司、电视台等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费共计6万余元,审理中她撤回了对传媒公司的诉讼请求,但仍然以侵权损害为由要求电视台赔偿其损失。

法院:报名权利未受侵害

电视台认为,节目中为观众参与节目提供了现场报名电话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其中现场报名是到省新闻中心内设置的报名点报名,而并非在该新闻中心之外的节目录制现场。节目暂停录制并不影响肖姆妈到新闻中心内设置的报名点报名或者电话报名,其报名的权利并不会受到损害,故电视台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电视台官方所宣传的现场报名地点为“某省新闻中心”,而并非肖姆妈所认定的该节目的录制现场,肖姆妈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节目的现场报名地点为该节目的录制现场。且肖姆妈本人亦确认,该节目的报名方式除了现场报名外,还可通过电话方式报名,因此现场报名扑空对其报名该节目并无必然影响。

因此肖姆妈两次前往录制现场报名的花销与其所主张的电视台宣传的报名地点有误之间并不存在关联性。肖姆妈要求电视台赔偿其经济损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欲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电视节目时,最好先拨打官方报名电话予以信息确认。对于电视、网站等媒介所宣传的信息要有取证留证意识,避免因道听途说或无法自证而对自己产生不利后果。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