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最后一个晚上,第一次生孩子的陕西绥德县女子马某,被临产痛苦折磨约10个小时后,从分娩中心的待产室走至备用手术室,从5楼跳下,结束了自己即将27周岁的生命。她一同带走的,还有腹中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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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详情请点击这里阅读了解。 最新进展是,目前主治医生被停职,以配合警方调查。
事件中,家属称曾要求医生剖腹产被拒。院方则两次发声明表示,拒绝剖腹产的是家属。
导致这一悲剧的原因何在?目前唯一能确认的是,马某苦求剖腹产而不得。但究竟被谁否决,如今仍是“罗生门”。
分娩痛也许是她们一生中经历的最剧烈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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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医生们经常打这样的比方,分娩前,头痛是10级,牙痛是10级,胃痛是10级;分娩后,头痛是1级,牙痛是1级,胃痛是1级。
在医学疼痛指数中,产痛也仅次于烧灼痛而位居第二位。
很多妈妈都难以忘记分娩时撕心裂肺的痛,甚至每当想起都会心有余悸。
先来看一组数据:
在上海顺产的比例正在逐年升高,目前剖腹产的比例在40-45%之间。和十多年前相比,要求剖腹产的妈妈越来越低了!自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之前很多产妇和家属迷信剖腹产甚至要求择日而剖的情况已经有所改观。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产科主任应豪告诉周到君:在一妇婴,剖腹产的比例已经降到40%。很少有妈妈因为难以忍受疼痛而转为剖腹产。
WHY?上海多家产科医院正在推广无痛分娩。
应豪透露,在欧美国家,大部分准妈妈都会选择无痛分娩,美国产妇选择无痛分娩占85%,英国高达90%。在一妇婴无痛分娩已经达到了70%。分娩的过程中,在宫口开了2-3公分时,通过硬膜外麻醉,在妈妈的腰椎上打一针,使用麻醉药物,让准妈妈减轻疼痛。
但是,也有的产妇和家属为了顺利追二孩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盲目追求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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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剖不剖,对母婴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1、相对于产妇的骨盆入口胎儿过大,不能经阴道分娩的,应该选择剖腹产。
2、胎儿或胎位异常者。常见的臀位、横位、异常头位都不适宜阴式分娩,即顺产。胎儿不能耐受分娩过程,或者胎儿因为某部分异常不能通过产道的,也宜采用剖腹产。
3、胎儿窘迫者。胎儿窘迫亦指胎儿宫内缺氧,由此造成胎儿酸中毒,导致神经系统受损,严重者可留有后遗症,甚至胎儿宫内死亡。
4、妈妈有严重疾病,如准妈妈有高血压或者子宫条件不好的
现在大家都关心的问题来了:
顺产、剖腹产?听产妇的?听医生的?还是听授权的代理人?孕妇有没有权利决定顺产还是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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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豪指出,
@在一妇婴,所有的准妈妈在怀孕36周时候,医生会根据孕检情况给个建议。
@生孩子前,入院以后和产妇和家属就分娩情况有个沟通。
@有剖腹产医学指征的,医生会很明确的和准妈妈讲清情况。
@没有医学指征,准妈妈如果怕疼想剖腹产,医生会反复进行沟通,如果产妇执意,还是会尊重病人和家属选择。
@在生产过程中,从顺产转到剖腹产,如果孕妇和代理人意见不统一,医生才会一起和产妇以及家属交流和告知谈话。不过,到目前为止,上海都没有碰到类似的极端案例。
《侵权责任法》55条规定: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也就是说,孕妇是否手术,决定权在产妇,不在家属。医生有建议权,本人有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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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出发点是为了产妇和胎儿的安全。分娩是个不确定的事情,顺产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无论顺还是剖都有一定的风险。总体上说顺产更安全。只有顺产不顺利、母婴有危险的时候医生才会决定剖宫产。当医生给出建议,而患者或者家属不遵守建议时,后果应该患者一方承担。
一个意识清醒的人,患者有权接受或者拒绝医生的建议。家属是无权决定的。患者意识不清,没有行为能力的除外。
最后,应豪提醒,为了减少分娩的疼痛,准妈妈管住嘴、迈开腿
生的快不快,很大程度上宝宝说了算。怀孕期间,准妈妈在吃吃喝喝的同时,要关注宝宝的生长情况,不要让宝宝长的太大。
孕期千万不要放弃运动,哪怕简单的散步,只要坚持,也是有帮助的。分娩是一场持久战,拼的不仅仅是瞬间爆发力,也是持久的耐力,没有强健的体魄,要熬过分娩的过程,会很累,所以在孕期适当的锻炼,增加体力和耐力,为分娩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