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抓拍行人闯红灯,在公交电子屏幕上曝光,脸部不做遮隐


作者:张硕 李根
编辑:张益
时间:2017-07-03 20:46

红灯亮起,斑马线上,一名中年男子仍大摇大摆地过马路,一对年轻男女牵着手有说有笑地走着,挂着房产中介牌子的女子狂奔穿过路口,无视过往的机动车……连日来,这一个个闯红灯的违法行为,都被路口的“电子警察”人脸识别系统拍下。而以往,对于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没有民警在场的时候,很难事后确认、追罚。

3日,晨报周到君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市交警部门开始试点利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行人闯红灯,第一套设备架设在静安区的共和新路永兴路路口,从5月底投入试运行至今,已抓拍了300余条此类违法行为,已经累计有4名违法行为人接受了处理。

■图片来源: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

为了提高整治违法震慑力,警方在1500余块公交电子屏幕,滚动播出违法未接受处理的行为人违法图像,告知当事人尽快接受调查处理。此外,还会对多次违法的重点人员集中公开公示。

如何抓拍?

抓拍三张图,面部不做遮隐

3日上午,周到君来到共和新路永兴路路口,此处的“电子警察”高度在2.5米左右,镜头对着斑马线。据警方介绍,当信号灯为红灯时,行人未越过等候区,系统抓拍第一张图片;行人无视红灯前行,走到摄像机视野中央时,抓拍第二张图片;当行人走到摄像机视野下方时,抓拍第三张图片,同时保证三张“违法行为”的图片均为红灯状态。

在公交显示屏公布时,会增加第四张,闯红灯行人的特写图片,能够清晰看清该行人全貌(面部不做遮隐)。

抓拍设备会认错人吗?

系统自动比对后,再由人工审核

那么,这套设备在抓拍图片时,会出现认错人的情况吗? 据交警总队科技处民警戚悦介绍,“电子警察”人脸识别抓拍系统一旦监测到有行人闯红灯,会对闯红灯行为进行完整摄录,对行人进行连续抓拍,保留其中三张作为证据,拍摄画面会通过无线信号回传数据库,后台系统自动比对进行人脸识别后,再由人工审核确认违法行为人。

这套系统不仅能够实现抓拍取证,还能识别违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即使在夜间,也能清晰成像。

如何曝光?

1500块公交电子屏幕曝光信息同步显示

11点30分,在共和新路永兴路公交站点,周到君发现公交电子屏幕开始滚动播放闯红灯违法行为人的四张抓拍图像,屏幕上方有文字介绍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到哪里接受处罚等信息。

据现场一位公交场站公司相关人员称,市区大约有1500块公交电子屏幕,由于电子屏播放内容都是后台统一制作分配的,曝光信息同步显示。

民警称,以后曝光时间将集中在早晚高峰期,时长近1小时。违法人员接受处理后,一天后公告违法信息会从电子屏上取消。

如何接受处罚呢?

确定身份后通知当事人去交警队接受处罚

经比对能够确定身份的,会通知属地交警支队,通过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通知相关当事人前去交警队接受处罚。

警方表示,6月14日“电子警察”拍摄的一起闯红灯违法的行为人已经到静安交警支队接受了处罚,罚款20元。据统计,第一套设备架设在静安区的共和新路永兴路路口,从5月底投入试运行至今,已抓拍了300余条此类违法行为,已经累计有4名违法行为人接受了处理。 对于闯红灯违法的行人,未去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在公交站点利用电子显示屏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图片进行公示,通知当事人尽快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这种设备还将拓展到哪里?

首批“电子警察”将拓展至5个点位

据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被抓拍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将受到警方处罚。当事人如对违法行为有异议,可以查看原始视频和图片。如不服从警方处罚决定,当事人可以向所属的区公安分局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共和新路永兴路路口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下一步,上海警方还将在国定路政立路、淮海中路成都南路、淮海中路襄阳路、 南京西路常德路路口增设此类抓拍设备,将违法行人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另外,警方正在研究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到非机动车违法查处上。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行人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过马路,这既是对生命的尊重、对自身和他人的保护,也是对公共安全的守卫,希望广大市民不乱穿马路,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出行安全意识。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