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交替通行”罚200元,今年已抓拍13000余起,处罚依据看这里!


作者:张硕
编辑:肖翔
时间:2018-03-19 17:02

为进一步规范高架道路通行秩序,结合“电子警察”新型执法功能探索,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通过技术研发,已经安装用于抓拍“机动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设备11套。

今年以来,11套电子警察共抓拍“机动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违法行为13000余起。

交替通行的正确方式

内环高架内圈近武宁路上匝道


内环高架外圈近宛平南路上匝道


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原理


电子警察抓拍不按规定交替通行主要是依靠“视频监控+车辆捕捉”技术,通过一定的算法,对抓拍区域内的两根车道车辆固定“1、2,1、2”的交替通行模型,一旦规则被打破,出现“1、1”或“2、2”的情形,电子警察将马上拍摄一段违法视频,同时抓拍四张违法照片,作为处罚依据,经后台人工审核后纳入处罚平台。

交替通行,即指的是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通过,双车道车辆汇流时,应当右一辆、左一辆的交替通过,一辆让一辆,互不抢行,文明出行。

交替通行,不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一座城市交通文明素质的体现,驾驶人相互礼让,你走一辆我走一辆,有利于车辆有序通过,提高道路通行率,既方便了别人,也方便了自己。

■图一

从图一中可以看到,这里是两根车道并为一根车道,并且前方机动车行驶缓慢。右侧的金色小轿车“身位”在蓝色小轿车前面。

■图二

图二中可以看到,蓝色小轿车丝毫没有避让,冲到了金色小轿车前方。

■图三

图三中,这3辆车已经成为了一条直线,这辆蓝色小轿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的违法证据就会被“电子警察”固定下来。

交替通行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驾驶员在现行道路车道减少时,比如由3车道变化为2车道,或者2车道变为1车道的情况。

★在道路拥堵的情况下,必须要遵循交替通行的原则。

如果在交替通行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交替通行一方的驾驶人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

法条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