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晨报早先报道,一名疑似被土枪击伤而面目全非的8岁男孩,从安徽紧急转院至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经过6个多小时的手术,医生总共从患儿面部取出90多枚碎铁片和钢珠。据男孩家属说法,男孩将鞭炮点燃后丢进装有上百粒钢弹的土制霰弹枪内,随后爆炸伤及面部。至于枪支来源,依然成谜,家属先说是玩具枪,后又说是捡来的。
2014年3月23日下午,一辆银灰色的小轿车逆向停在永川路上,车内的男子拿出一把黑色的长枪从车内探出。该举动被当地派出所视频巡逻监控室的民警看到,随机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控制该男子,并查获了9把冲锋枪、步枪、手枪等。经鉴定,其中7把具有致伤力。
该男子到案后供述,所有枪支均是近一年内通过“暴风模型”论坛购买。同年,仿真枪交易平台“暴风模型”论坛被上海警方一举摧毁……
因仿真枪而发生的意外和事故,虽然屡被揭发报道,却依然在常见的网购平台上能轻易看到。↓↓↓
在此前新闻晨报的报道中,记者表示通过QQ加了一名仿真枪卖家,对话中,卖家提醒周到君不能使用“散弹枪”“手枪”等敏感词,而是要用“散狗”“手狗”来代替,否则将不回复。当记者称要购买“散狗”(即霰弹枪)时,卖家推荐了两款5000元和6800元的进口猎枪。两款枪均配有50枚12号铜壳散弹,射程为20米到30米。如需购买,要先付500元定金。
关于仿真枪的致伤力,根据材质、发射物等条件而各有不同。但此前上海公安部门曾表示,任何制造、销售仿真枪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购买、持有一定数量的仿真枪也够成刑事犯罪。
但由于近年来涉枪案件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一些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案件中,枪支的致伤力存在较大差异。这就要求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不能仅凭枪支数量定论,以防止具体案件的处理悖离一般公众的认知,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据新华社报道,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该批复于2018年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3月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4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3月30日起施行。
对于批复中的规定,周到君在这里简单解释一下。
批复规定,对于涉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和气枪铅弹的刑事案件,法院在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如何裁量刑罚时,将不仅以枪支数量为参考标准,而是综合考虑两大要素:枪支情况和行为人情况。
对于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应考虑的枪支情况包括涉案枪支的数量、外观、材质、发射物、购买场所和渠道、价格、用途、致伤力大小、是否易于通过改制提升致伤力;对行为人的考察则包括其主观认知、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
对于气枪铅弹,应考虑的枪支情况包括气枪铅弹的数量、用途;对行为人的考察包括动机目的、一贯表现、违法所得、是否规避调查等情节。
综合此两大要素,综合评估其产生的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值得注意的是,批复仅对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且枪口比动能较低的枪支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调整,对于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以及以压缩气体为动力但枪口比动能较高的枪支的案件,仍然要适用以往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严惩,以此确保司法标准和裁判尺度的连贯性、一致性。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②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③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常见的仿真枪有54式、64式、M16、AK47、MP5、PPK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