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要跟“大姨(yue)妈(jing)”相遇,在这些日子里,她们会浑身无力,甚至疼痛难忍严重影响工作。为了保护女员工们的权益,不少省市都推出了“姨妈假”。
因为执行难,姨妈假也时常招来吐槽。
可杭州这家公司居然要求请假的女员工进厕所脱衣服当场验视!!
这做法真的是让人“三观尽毁”……妥妥滴将自己送上了今天的微博热搜榜!
小周是杭州某培训公司的员工,因为薪资没有及时拿到,在自己的个人账号上,发了文章吐槽自己在工作中的负面情绪。
没想到,这些文章被自己的公司领导看见后,小周就被刁难了。
按照公司的规定,女员工只要在经期就可以向单位请姨妈假。于是,来了“大姨妈”的小周,向公司人事提出要请姨妈假。
只是怎么也没想到,等到第二天上班,人事竟然要求对小周进行检查。
不得不说,接下来的剧情真的很狗血!
小周无奈隐忍,跟着人事进了厕所。
没想到,人事检查过后竟然认为小周不是第一天来大姨妈,没必要请假。
来“大姨妈”请假还要被验明正身?
公司这样做真的可以吗?
网友们纷纷指责公司的行为不仅是对小周本人的不尊重,更是侵犯其隐私的行为。
对此,律师们又是怎么看的呢?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孙琳律师表示,对于请假的员工,用人单位的确有权了解员工的相关情况。但单位在履行知情权的时候,不应该侵犯员工的人身权。即便单位对员工的请假理由有所怀疑,也应该将鉴定权交给医疗机构,而不应该自己擅自做出判断。
我国法律对女职工有一系列的劳动保护措施。小周身处杭州,《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也是将认定重度痛经和经量过多的责任交给了医疗机构。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带薪休息。
杭州这家培训机构的做法,已经侵害了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小周可以向相关的劳动部门投诉。
其实,“姨妈假”这事儿并不新鲜,江苏、安徽、湖北……早就有了!
早在1987年颁布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中就规定,特殊工种的女职工月经期间可公假一天。
而在1990年颁布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又有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 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暂时调做其他工作或给予公假一天。
• 对其他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也应酌情给予照顾。
也就是说,从30年前开始,咱们上海的女职工遇上“大姨妈”要想休个假,就已经有法可依了。
比较遗憾的是,目前,我们上海的姨妈假并不是针对所有岗位的女职工。加上,缺乏强制性和操作细则,真正成功享受姨妈假的人并不是很多。
那么,痛经假到底该怎么请呢?
• 符合休假条件的女职工遭遇请假困难的,可以通过工会及职工组织与用工方就相关问题展开协商。
• 另外,还可以到医院去开具病假单。
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的公众号里,周到君翻到一篇相关攻略:
因痛经来院就诊,医生会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来给予相应的治疗,一般会建议患者休息到腹痛明显缓解,开具1-3天的痛经病假。医生在工作站开具电子病假单,打印、签名、盖章后,患者至护士站盖“病假专用章”后,病假单即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