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浦东新区和松江区分别公布了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及招生地段,松江区还发布了学前教育招生政策10问答。
目前还有青浦、嘉定、闵行、杨浦、普陀、宝山已公布了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另外8区周到君也会密切关注及时公布给大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制订2018学年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面向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2018学年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
(一)信息公开,操作公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2018学年向社会公开的幼儿园招生信息主要有:
(1)2018学年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浦东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范围、办学等级和收费标准。
(3)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电话。相关招生信息将在浦东新区教育门户网站及浦东新区学前教育网站进行公布。
(二)相对就近,免试入园。
浦东新区2018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应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或考试,不得以所谓的测试成绩选拔和录取幼儿。
(三)规范管理,严格监督。
各类幼儿园必须优先满足对口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必须严格根据相关政策组织招生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到幼儿园报名或登记。
★户籍与房产一致,按本区常住户籍对口入园的适龄儿童★
须持有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儿童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儿童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的房产证,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部分入园矛盾特别突出的地区,试行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区户籍,因人户分离需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的适龄儿童★
须持有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须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儿童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本市户籍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或廉租房证明的适龄儿童参照办理。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满标准积分的适龄儿童★
持有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须待区域内有本区户籍和房产的儿童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动迁户适龄儿童★
因动迁原因,户籍暂没有迁入的,在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具备招生条件的前提下,凭动迁安置协议书地址安排入园。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 本市外区县户籍,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
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香港、澳门、台湾儿童须凭身份证明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外籍儿童须持外国护照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儿童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
②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以上对象,持有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有智力、听力等障碍的、持有本区户籍的特殊儿童★
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特教班报名
1、明确招生地段
在对现有学前教育资源、适龄儿童人数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确定2018学年各幼儿园招生地段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2、发布招生公告
由浦东新区教育局统一发布幼儿园招生通告,各级各类幼儿园按规定在招生范围内张贴招生通告。
各民办幼儿园自行印制的招生简章及其它宣传资料须到所属教育署备案。
3、组织招生工作
(1)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园所规模、核定班额认真组织招生工作。
(2)招生过程中,各幼儿园须认真核查儿童出生证、户籍证、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仔细登记儿童实际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儿童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
(3)入园矛盾突出区域可在指定幼儿园集中报名后进行统筹安排。
(4)各幼儿园于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学籍登录工作。
4、2018学年招生工作时间表
3月1日-3月16日 招生摸底调研
3月19日-4月6日 划分招生地段
5月4日-5月11日 公布招生信息,发布招生通告
5月12、13、19、20日 幼儿园组织新生报名工作
6月8日前 幼儿园完成新生录取分班工作
6月11日-6月29日 登录新生学籍
幼儿园招生时,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将追究幼儿园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各幼儿园要认真制订招生方案,精心组织招生工作,实行规范招生。要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妥善地处理各种问题,对家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招生工作结束后,做好学籍登录工作,做到信息清晰完整、准确无误。
2、儿童入园前须根据规定到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并向幼儿园递交体检报告。
3、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由浦东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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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和市教委相关精神,现结合本区实际就2018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托幼机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1、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
空格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招生简章或方案、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2、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空格基于本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工作程序率先满足3—4周岁符合条件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4—6周岁符合条件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3、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空格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城区和各镇、九亭地区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托幼办和各镇、九亭地区有关部门分别实施管理。其中,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荣乐幼儿园)将提前于其他园开展招生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空格在网上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复核相关证件等的基础上,区托幼办和各镇、九亭地区有关部门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城区及各镇、九亭地区公办园的小班学区范围。
5、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班学额的原则
空格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公民办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一)公办园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18年松江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内容详见松江教育信息网)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民办园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松江区民办园“安置说明”中相关要求的适龄幼儿。
(一)公办园
1、工作流程
政策公示——信息采集——现场确认——学区公告——入园通知
2、日程安排
备注:
(1)现场信息确认时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①《2018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学生信息确认表》(网上信息采集的可直接打印;未网上采集的可于现场确认时补填)。
②适龄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的本区范围内居住类房产证件。
③非本市户籍的新生,除①②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按照《2018年松江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内容详见松江教育信息网)提供相应的证件。外省市户籍幼儿还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④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已达120分的另需提供“积分通知书”;持有效期内旧版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另需提供领证副联。
⑤本市户籍新生且法定监护人在松未购房的,需提供有效租房合同。
(2)入园安排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家长须按时确认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与唯一性。凡未按时办理现场确认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的,均不予安排入园。
(3)各“信息确认点”仅为新生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受理地点,非入园结果;入园结果须以“入园通知书”为准。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政策公示——信息采集——现场确认——学区公告——入园通知
2、日程安排
招生时间与公办园同步。具体事宜由各民办园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通过招生简章予以公示。
3、日程安排
各民办园应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新生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年限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新生入园,额满为止。
4、预报登记
新生家长携带好相关材料到相关民办园进行现场登记并办理信息确认等手续。
5、所需材料
(1)适龄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
(2)外省市户籍的幼儿还需提供:幼儿持有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的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一)2018年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内容详见松江教育信息网
(二)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各托幼机构不得自设条件及进行跨学区、超学额等招生,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托幼办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依照本市相关规定,各学前儿童看护点的招生管理由所属街镇负责管理。
4、开设托班的公民办园可参照小班新生入园拟定相应的入园方案,各早教机构须按上海市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生方案,有关信息均须于招生启动前面向社会公示。
5、本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57821271;咨询日期:4月16日—6月15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咨询地址:中山二路590号。
6、本“意见”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松江区托幼工作办公室。
(三)有关说明
1、基于本区资源与生源实际,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一概不受理。
2、2019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居住证要求预告:外省市户籍幼儿持《居住登记凭证》的将不予认可。
2018年松江区公办园
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
城区五所街道区域
乡镇、九亭地区(九里亭街道、九亭镇)
有关说明:
1、根据今年本区公办园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居住类房产证件、本市户籍迁移、签发《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明或证件等的截止日期:2018年4月30日。
2、《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使用以及积分达标证明等事宜,法定监护人一方及适龄幼儿须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年沪府令第58号)执行。
3、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含《海外人才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参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120分相应情况予以认定。
4、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
5、现役军官、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需在松入园的,参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各乡镇(地区)可根据本区域的资源及生源实际适度提高或降低入园条件,详情可查阅各镇(地区)招生实施办法。2018年松江区公办园小班
新生信息确认点一览
城区五所街道区域
(以居委会或小区划分)
备注:
1、符合《2018年松江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的新生家长可根据房产证件地址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小班新生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不愿就读荣乐幼儿园的新生家长可于信息采集及确认时在西林与岳阳幼儿园中任选一所前往办理。
2、因地理位置特殊,车墩镇东门村原则上纳入五所街道“信息确认点6”的范围。
乡镇、九亭地区(九里亭街道、九亭镇)
备注:
符合《2018年松江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的新生家长可根据房产证件地址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小班新生信息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相关确认点中有两所以上幼儿园的,可于现场确认时任选一所前往办理。登录松江教育信息网可以查看具体2018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8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松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松江区民办托幼机构招生信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