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办幼儿园可以同时报名吗?需带哪些材料?周到君来为你解惑


作者:杨青霞
编辑:杨青霞
时间:2018-04-19 18:58

周到君前两日发布了《各区幼儿园报名时间不相同!切勿搞错时间点,这些重点信息你get到了吗?》 一文,于是后台有很多家长留言提问,如浦东新区有家长问公租房孩子是否可以就近上幼儿园?黄浦区有家长问能报几所幼儿园?也有其它区的家长问公民办幼儿园可以同时报名吗?报名要带哪些材料?

目前上海16个区招生工作日程安排中分4类;分别是公民办同时报名的区、先民办再公办的区、先公办再民办的区、未明确表示招生顺序的区域。上海16区各有特色,入园政策也大不相同。今天周到君就按照这个顺序再次为家长们划每个区的重点信息。

公民办同时报名的区域

闵行

5月19日-20日 公民办幼儿园新生报名

5月28日-29日 公民幼儿园上报“新生报名情况汇总”

6月25日-27日 各幼儿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本市户籍:

1、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四老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四老为户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2、本市(含本区)常住户口(户籍与父母或者四老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四老为户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

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户籍或者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非本市户籍:

(报名人数不超过计划招收数时,按产权证地址对口入园;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数时,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1、港澳台同胞+招生区域内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

2、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

3、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不满120分+住宅类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

注意事项: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1名适龄幼儿入园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64986476

静安区

5月12日 公、民办幼儿园报名

5月15日-5月21日 民办幼儿园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6月11日 公办幼儿园补报名(不含示范园)

6月19日—6月21日 公办幼儿园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静安区各幼儿园详细解释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顺位:

1、市级示范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2、一级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填报志愿、按类排序、统筹协调”或“相对就近、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等办法,根据适龄儿童家庭的综合情况,进行录取。

3、二级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动迁地块采用“集中报名、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

4、民办、其他办幼儿园要规范和完善各项招生与录取工作,采用自主招生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5、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视空余学额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积分制”入园办法,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2018年静安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登记表可登陆静安教育信息网www.ja.edu.sh.cn下载填表)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56630990*2173/2175

杨浦区

5月12日、5月13日

公办幼儿园接受沪籍幼儿报名(符合公办招生条件)

民办幼儿园接受沪籍、非沪籍幼儿报名(符合公办招生条件)

5月14日—5月19日:非沪籍幼儿区域集中报名

5月20日:民办幼儿园接受沪籍、非沪籍幼儿补充报名

6月13日:发放入园通知

沪籍幼儿

报名时间:5月12日、5月13日(8:30——16:30)

公办幼儿园报名对象条件:

1、2018.4.13前入户的本地段户籍;

2.、2018.4.13前办妥的本地段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幼儿)+本区户籍。

区域集中报名对象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沪籍适龄幼儿集中办理入园手续,报名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

1、杨浦房产证+本市户籍(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

2、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

3、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

或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或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非沪籍幼儿

5月14日——5月19日(13:30——16:30)

区域集中报名对象条件:

报名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

1、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通行证或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2、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65017733/65015565

先民办再公办的区域

普陀区

5月19-20日

民办幼儿园进行幼儿报名信息的现场审核

5月25日前

民办幼儿园网上确认录取信息并发放入园通知书

5月26-27日

公办幼儿园进行幼儿报名信息的现场审核

6月21-22日

公办幼儿园网上确认录取信息并发放入园通知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入园信息登记表》、

居住地《房地产权证》或廉租房/公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适龄儿童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

适龄儿童与居住地产权人、户主的关系证明、

其他相关证件

外省市户籍:

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

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入园信息登记表》、

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及居住证内达标准积分的有效证明(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适龄儿童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普陀区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经区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其他相关证件

注意事项:

1、所有适龄儿童入园都必须先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再根据相关要求到指定点进行现场信息审核确认,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幼儿本人。

2、坚持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当实际报名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各幼儿园应根据本园的招生方案,按照适龄幼儿入户年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优先对口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先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对口入园。再根据登记入园人数和幼儿园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园。最后根据居住证情况,统筹安排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3、一位幼儿只能被一所幼儿园录取,一经录取不能变更。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52564588*7140/7664

奉贤区

示范园(解放路幼儿园、南中路幼儿园)自主招生登记时间:5月5日。

示范园(解放路幼儿园、南中路幼儿园)自主招生报名时间:5月11、12日。

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集中报名时间:5月5、6日。

各公办幼儿园报名:5月19、25日(资源紧缺区域可先预登记再报名)。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公办园:5月20日。

公示公办幼儿园空余学位数等:5月30日前。

6月23日:未能录取公办园的随迁子女自行去区域内的民办三级园报名。

注意事项:

1、本市户籍,因“市政动迁”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幼儿,凭动迁证明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2、本市户籍,且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配住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或公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是父母或者幼儿本人)的幼儿统筹安排至居住地附近入园。

3、自主招生,学区优先。市示范幼儿园(解放路幼儿园、南中路幼儿园)在教育局指导下提前自主招生:(1)学区优先(2)原托班生优先(3)学区外幼儿先申请登记后录取(根据申请人数与班额情况安排入园,不能录取的可至学区内公办园报名)。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37597019

先公办再民办的区域

宝山区

4月21日—4月29日民办幼儿园招生。

5月12日—5月20日分批报名登记。

6月1日—6月8日:各幼儿园将报名登记情况汇总后,报我局基教科、学区、各镇教委。

6月18日至7月31日:分批发放入园通知书。

注意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到对口区域的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

1.招生区域内常住本区户籍;

2.招生区域内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的本市户籍+《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试点镇)+上海市公租房入住证明/廉租房相关证明/有效动迁证明的本市户籍;

4.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120分以上+招生区域产权证或公租房证明;

5.本区申领的《上海市居住证》+招生区域产权证;

其他条件的适龄幼儿,到相对就近的具有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66592882/66592836

嘉定区

5月12日

公办幼儿园现场审验材料

5月14—5月18日

信息补登记,家长带齐材料到区教育局服务窗口补登记并现场审验材料(仅限本区户籍幼儿,补登记的全部为统筹对象)

5月19日

民办幼儿园现场审验材料与报名

6月15日之前

完成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网上发布通知

6月30日之前

各幼儿园录取通知书发放完毕

注意事项:

1、示范性幼儿园现场审验

(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

需携带幼儿本人至现场

4月29日,纸质《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公办幼儿园现场审验

5月12日,带幼儿至(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纸质《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民办幼儿园现场审验及报名

5月19日,带纸质《嘉定区幼儿园入园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民办幼儿园应优先录取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幼儿。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39902052

未明确表示招生顺序的区域

崇明区

4月21日—5月6日

网上信息登记。(http://cmjy.sh.cn)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登记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

5月19日—20日

本区户籍幼儿携相关材料至幼儿园审核验证登记信息;

符合条件的来沪随迁子女至登记审核点(网上申请的幼儿园)验证登记信息

6月30日前

完成招生方面的统筹协调工作

注意事项:

现场审核需要材料 需携带儿童至现场

本区户籍: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产权地就读):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产权证+人户分离登记回执。

外省市户籍:

①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分值证明+一年内缴金证明的原件、复印件;或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②适龄幼儿本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原件、复印件;

③父母及适龄幼儿本人的户籍证明;

④预防接种证。

如公办幼儿园在保障本区域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确有一定学额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如果来沪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的人数多于可接纳学额数的,依据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社保满6个月以上,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年限等条件依次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无法进入公办园就读的,可自行选择到民办园就读。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59611805/59613558

浦东新区

5月4日-5月11日

公布招生信息,发布招生通告

5月12、13、19、20日

幼儿园组织新生报名工作

6月8日前

幼儿园完成新生录取分班工作

注意事项:

此前后台有家长提问浦东公租房的孩子是否可以就近入园?

周到君就此问题采访了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园长诸君和天虹幼儿园园长茅琴美,他们表示:如果是公租房,有房产证的话,直接可以参照有房产证的家庭的入学规定,如果再有户口,这样就肯定可以就近入园,如果光有产证没有户口,就要进入排序,如果是廉租房,那么就要参照针对廉租房的家庭的入学规定。

注意事项: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到幼儿园报名或登记。

1、本区人户一致:

430前办理的户籍+产权证。户主&产权人是父母或四老,幼儿本人是户主的,需提供产权证(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

一套住房原则上3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三年一户)

2、本区人户分离:

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招生区域内房产证(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满120分+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

4、动迁户适龄儿童:

因动迁原因,户籍暂没有迁入的,在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具备招生条件的前提下,凭动迁安置协议书地址安排入园。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县户籍:

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6.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香港、澳门、台湾儿童须凭身份证明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外籍儿童须持外国护照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按实际居住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非本市户籍:

儿童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

②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

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

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③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以上对象(第7条),持有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视幼儿园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无房产证的,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58876317

青浦区

4月19日

公布招生登记公告

4月20日至5月4日

家长完成幼儿信息登记、选校报名

(青浦区幼儿园入园报名信息登记平台:http://rybm.qpedu.cn)

5月9日

实验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5月12日、13日

实验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

5月16日

(星期三)下午1时,实验幼儿园准时开始电子摇号

5月17日

实验幼儿园发放入园通知书

5月18日、19日

经电子摇号未被实验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家长重新选择学区内幼儿园报名

5月23日

其他公办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审核”短信通知,家长可登陆平台查询

5月26日、27日、6月2日

其他公办幼儿园统一进行现场审核

6月23日

其他公办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8月15日前

其他公办幼儿园完成自主招生,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注意事项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均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登记的。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本区及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5、符合幼儿园自主招生的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灵活就业证明》到2018年6月30日各满三年,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备注:在满足前4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园方可按要求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事业科同意,方可实施。)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69713936

黄浦区

4月16-5月12日

点击“黄浦教育网(www.hpe.cn)-公示公告-幼儿园报名(登记)信息填报入口-小班新生-本区户籍(含房产)幼儿报名(登记)入口或非本市户籍幼儿登记入口

5月12-13日

到网上填报的所有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所有网上信息填报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

注意事项:

现场确认或现场报名、登记需要材料

携幼儿本人到场

1、本区户籍(房产):幼儿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信息填报的相关材料;

2、非本市户籍:幼儿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登记点审核。

市级示范园仅接受符合报名对象1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凡报名市级示范园的适龄儿童必须同时在户籍所在街道中的其他公办幼儿园报名。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63288532

金山区

5月12、13日

幼儿园新生信息登记工作开始

6月30日

新生入园报名、录取工作基本结束

注意事项:

按照“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依证依次逐步解决”为原则。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公办幼儿园实行新生按户籍免试就近入园的办法。首先满足有本区域户籍的儿童,然后根据学额情况,协调解决其它户籍儿童“相对就近”入园。

“相对就近”并不是指到“离家最近”的幼儿园入园。而是指: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公办幼儿园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学前教育适龄儿童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入园范围和招生人数,为适龄儿童提供“相对就近”入园的学额。

2、民办幼儿园应制定自主招生办法,并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招生简章应真实。

3、符合登记范围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和“金山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园持证登记积分规定”,视居住证或持证积分分数高低等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录取与否视学额和积分高低而定。

4、招生录取顺序

公办幼儿园招生时,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本市户籍儿童根据人户一致优先原则,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57932039

松江区

4月16日—4月30日:网上信息采集。

4月29日、30日:示范性幼儿园(荣乐幼儿园)办理“信息确认与材料审理”。

5月12、13日:其他各公办园办理“信息确认与材料审理”(未通过荣乐幼儿园审理的须在西林或岳阳两所幼儿园中任选一所办理)。

6月1日:小班学区范围公告。

公告地址:松江教育信息网及各园网站。

6月9日:领取“入园通知书”。

注意事项:

现场信息确认时所需材料(均需原件)

1、《2018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学生信息确认表》(网上信息采集的可直接打印;未网上采集的可于现场确认时补填)。

2、适龄幼儿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的本区范围内居住类房产证件。

3、非本市户籍的新生,除1.2中所述材料外还需按照《2018年松江区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内容详见松江教育信息网)提供相应的证件。

外省市户籍幼儿还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已达120分的另需提供“积分通知书”;持有效期内旧版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另需提供领证副联。

5、本市户籍新生且法定监护人在松未购房的,需提供有效租房合同。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57821271

徐汇区

网上预约登记:5月2日上午10:00—5月16日上午10:00

现场审核材料:5月26日(本区户籍)、5月27日上午(外省市户籍)

6月中旬起: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

现场审核需携带材料

本区户籍:

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

携带纸质《2018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

户口簿(2018年4月13日之前入户)、

出生证、

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区集体户籍:

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

携带纸质《2018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

集体户籍证明、

出生证、

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合法租房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省市户籍:

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

携带纸质《2018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

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在徐汇区办理,至2018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

积分通知书、

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

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

适龄幼儿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所持的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居住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幼儿园对登记的外省市适龄幼儿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幼儿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

港澳台:

家长须带领适龄幼儿,

携带纸质《2018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

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或澳门的居民身份证)、

出生证、

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

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54665786

长宁区

报名登记或信息采集时间:5 月12~13 日

6 月上旬起:区内协调,基本确定各幼儿园幼儿人数,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

入园登记(采集)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非集体):

适龄儿童户口簿(2018.4.15前报进户口)+出生证+房产证(产权人为儿童本人或父母、四老)等,家长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对应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本市户籍长宁产证:

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证+房产证(产权人为儿童本人或父母)等,家长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房产证地址对应幼儿园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本市集体户籍:

儿童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本区有效居住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

非沪籍:

1、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满120分:

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及积分通知书+长宁区有效居住证明+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居住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

2、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满120分:

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或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长宁区有效居住证明+儿童户口簿、出生证、居住证,在规定时间内到长宁托幼管理中心指定的托幼园所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3、香港、澳门、外籍人士子女:

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港澳身份证或护照)+出生证明+房产证(产权人是儿童本人或父母)

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

4、台胞随行子女:

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的有效台胞证+户籍誊本+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长宁区有效居住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指定地点进行信息采集。

教育局咨询电话:021-62521150/22050729

总结

上海16区各有特色,入园政策也大不相同。针对“是否可以同时报公办和民办幼儿园?能报几所?谁先录取?”总结如下:

  1. 公民办招生互不影响,招生区域内可自由选报民办

  2. 可以报多所民办幼儿园,最后选择一所

  3. 被民办录取后将不再安排公办对口

  4. 部分区示范园(一级园)区域内有限招生,如有意向可以报多所,示范园未录取不影响正常对口公办

因各区入学矛盾程度不同,政策上也会有调整。比如黄浦区明确说明:区域内人户一致可以报一所示范园+对口公办园;非沪籍且居住证积分未满120分可以报对口公办+一所公益性民办。静安区各幼儿园有详细解释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录取顺位,更多的区域只是明确表明,民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

如不想看文字的也可看图,各区入园材料大致如下:


★(具体细则查看各区招生通告为准)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