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0日韩某通过“某短租”APP以500元2天的价格租下本市静安区某房屋,后韩某谎称其为房主,将住房以2000元的一个月的价格租借给他人,收取房租押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后逃逸。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韩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7年5月31日上午,29岁的女孩李彤在微信上认识了一名微信名为“素质+人品=优秀”的男子。男子称自己手上有套一室一厅的房子要出租,租金只要2000元一个月。
李彤查询了一下附近的房价,相同的地理位置、同样面积的房屋租金每月要4000余元,差价将近2000元。李彤心动了,当即约好下午2点看房子。一名30多岁的男子接待了李彤,他自称房东并简单介绍了房屋的情况,了解下来,李彤对这套房子非常满意。
第二天中午,李彤约了自己的三个好友一同前往签订合同。这名自称房东的男子开了门,在商讨签合同的时候,男子告诉小李,现在房子的产证和户口本不在身上,晚上会拍照发给她,见价格便宜,房屋整洁,生怕过了这村没这店的小李也急着和男子签了合同。
租房押金2000元,先支付1个半月的房租3000元,小李当场便通过微信转账人民币5000元给了房东。
没想到小李当晚并没有收到任何产证信息,也根本联系不上房东,察觉被骗的小李赶紧报了警。
原来男子韩某只是个假房东,他坦承,此次就是为了骗钱故意短租来房屋,后冒充房东以低价诱惑进行招租。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韩某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随着毕业季的到来,暑期租房大热,静安检察要提醒租房朋友们,在订房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仔细核对房东身份证和房产证等相关信息,确认房源的准确性,切不可因贪便宜而放松警惕。此外,签订租房合同后,应前往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登记备案,以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事务中心可通过审查,了解出租人有无权利出租及有无欺骗行为,这是防止欺诈风险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