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三个月,关于虹鳟属不属于三文鱼,又出幺蛾子了!
最近,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消息:《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正式发布——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等。这意味着,虹鳟将“正式”被归为三文鱼类别。
而网友一看这份团体标准的起草名单,立刻就炸锅了。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三文鱼分会成员单位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单位共同起草的《生食三文鱼》标准正式发布。
网友们纷纷质疑:这不都是利益相关方么?搞出来的标准能作数?
关于虹鳟属不属于三文鱼的争议,还要回溯到5月下旬。当时,央视财经出了一篇报道,称青海省共和县龙羊峡水库是我国最大的三文鱼养殖场,中国市场上三分之一的三文鱼都被青藏高原“承包”了。在人们的印象中,三文鱼是海鱼,而这个水库中养殖的是淡水鱼——虹鳟。
争议风波由此拉开帷幕。新华社撰文“虹鳟鱼不是三文鱼,生吃易染寄生虫得做熟了”,反驳行业内部分人士将虹鳟归为三文鱼的说法。而在央视和新华社观点“打架”时,各路专家也针对虹鳟鱼属不属于三文鱼开始了口水战。
一方称养殖虹鳟生食也安全:
三文鱼有没有寄生虫不取决于在海水还是在淡水生长,而是看其生长过程是否安全可控。无论是海水的还是淡水的都可以生吃,前提是必须有个过程,(养殖过程中)没有病原体感染的机会或者没有病原体,还有在吃之前有个冷冻的过程。冷冻环节会把表层的寄生虫直接杀掉,我是吃鱼肉,不吃鱼皮。现在我们养殖的虹鳟也好还是其他鲑类鱼也好,它都是人工配合的。人工配合中都经过高压灭菌的处理过程,所以在饮食环节里一般不会出现所谓的寄生虫。
另一方称淡水虹鳟必须烧熟了再吃:
海水鱼中的寄生虫以线虫为主,它们多数在人体中长不大,在成虫之前就会死掉,因此生吃海水鱼的风险相对较小。而淡水鱼中常见的肝吸虫等,由于生长条件在与人体差不多的渗透压下,较易在人体内存活,生吃淡水鱼风险就会加大。生吃虹鳟的风险比海水三文鱼大得多。
还有地方媒体称采访了中科院相关机构:
被中科院直接“打脸”: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让消费者傻傻分不清。关于虹鳟属不属于三文鱼,有专家甚至怀疑争论是非涉及到各自的商业利益。
就在这次争议过去近三个月后,续集来了: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条消息:《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发布: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等。这意味着,虹鳟将“正式”被归为三文鱼类别。
《青海日报》8月11日报道,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三文鱼分会成员单位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严格把握关键控制点,结合专家科学支撑与企业实践状况,顺利通过《生食三文鱼》标准审定。
网友们定睛一看,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不就是5月下旬那家被央视报道的那家企业嘛,拿青藏高原水库养虹鳟当三文鱼卖,他们当然想把虹鳟归到三文鱼里去啦。
再看看这份标准——“该标准基于科学分类和命名方式,明确规定三文鱼的定义,标准规定‘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红鲑、秋鲑、粉鲑等’”。
网友们又看出不对了,这一串儿列出来的鱼都是“鲑”,里面夹个虹鳟算咋回事儿呢。
不仅网友们大为不满,食品安全专家也来找漏洞了。资深食品安全科普专家钟凯博士就在他的公众账号上进行了质疑。他提出,团体标准中将虹鳟划为三文鱼的科学证据,竟是来自于维基百科中对于三文鱼的定义“鳟鱼也属于鲑科鱼类”。而维基百科并不具备科学的严谨性。
同时给出反向证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明确说过:虹鳟不许叫三文鱼。
一边是维基百科,一边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你信谁?
这其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团体标准是什么?它有权威性么?
所谓团体标准,并不是强制性或推荐性的国家标准,也不是行业标准,而是由社会组织(比如协会)和几家企业自己定,自己发布的标准。其立意初衷是侧重于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关键词:非强制性、不是国家标准、不是行业标准……
新浪微博认证为“知名评论人、杂文作家”的乔志峰发表头条文章,《虹鳟归入三文鱼,“指鹿为马”现代版?》提出:既然这些协会和企业认为虹鳟生吃也很好,为什么不说是虹鳟生鱼片让大家去吃,而一定要叫三文鱼?”
这份团体标准的发布,也引发了网友的集体吐槽:
@我尝试不让自己火起来:行业标准由生产商来定,那考试成绩由学生自己定可好?
@我系周润发:以后不能说自己吃三文鱼了,得说我今天吃了大西洋鲑刺身。
@阿飞要长个:团队标准虽然是社会自愿采用的,怕的就是以后有些商家拿着这个标准忽悠消费者。以后吃三文鱼一定要自己注意区分。
@削森克的九叔:虹鳟鱼答应了,三文鱼不答应!
@我是小屋呀:所以虹鳟鱼要涨价了吗?
还有某网友发出了强力嘲讽:以前大家说到妈一般指亲妈,现在重新定义标准,妈包括亲妈、姨妈、姑妈、婶娘、婆婆、岳母都是妈,是这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