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利用假金佛、假金锭等假古董进行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但仍有不少贪小便宜的人上当。前不久,在上海奉贤,一个“金佛”又出现了。
2017 年8 月的一天,家住奉贤金汇的陈阿姨在金汇中街逛街的时候,一名中年女子跟她搭上了话。刚开始陈阿姨并没有在意,跟她还聊了起来。
扯了没几句,该女子就问陈阿姨,在金汇有没有地方可以邮寄东西的,好心的陈阿姨当时就说可以去邮政局,但对方告诉陈阿姨说,她邮寄的东西邮政局不让寄,要查的,查到就要被没收的。陈阿姨感觉奇怪了,要邮寄什么东西会被查。
那名女子从裤兜里拿出来一个用纸和塑料袋包起来的东西,陈阿姨一看发现是类似金元宝和金佛像的东西。
那名中年女子当时和陈阿姨就边走边说这些东西是她的一个哥哥在工地里挖出来的,想寄回老家,因为这些东西放在工地里,晚上工地领导查到就会没收,但是这些东西邮寄又会被邮政局查,她现在拿着这些东西没有办法了。
当时在聊天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中年女子。大家一起聊了没一会,这两个女子就提议,能不能把这些东西先寄存在陈阿姨这里,还有工地里挖到的还有40几个类似的金元宝和金佛像中午的时候也一并来寄存,第二天就取走。
陈阿姨当时出于好心,就同意了,说东西可以先暂时放在自己这里。
然而,对方把两个东西给了陈阿姨后马上又提出来,因为跟陈阿姨不是很熟悉,怕她拿了东西不见了,让陈阿姨拿点东西抵押。
陈阿姨开始心里有点不快,可又抹不开面子,就问需要什么抵押。该两名女子提出要拿陈阿姨脖子上戴的一根金项链抵押。陈阿姨只好取下金项链给了对方,谁知她们又称一根项链不够,还需要其他东西。陈阿姨想反正已经给了项链了,就把手上戴的一枚金戒指也摘下来给了她们。
该两名女子拿着“抵押”的项链和戒指就离开了,陈阿姨也带着所谓“寄存”自己这里的金元宝和金佛像回了家。
回去后,陈阿姨把事情跟家里人一说,家里人立即就告诉陈阿姨说被骗了。反应过来的陈阿姨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通过调查,在闵行、奉贤多地以相同方式行骗的犯罪嫌疑人廖某、熊某陆续被警方抓获。
经查,2017年8月,犯罪嫌疑人廖某、熊某伙同他人,在奉贤金汇镇汇中街某商店门口,由廖某在一旁望风、熊某及另一名女子(另案处理)与被害人陈阿姨搭讪,以事先准备好的假金佛和金元宝谎称是工地上挖出来的,需暂存在陈阿姨处,让陈阿姨以自己的黄金首饰抵押的方式,骗取陈阿姨价值约6700元一根黄金项链及一枚黄金戒指。
犯罪嫌疑人熊某、廖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近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二人批准逮捕。
从各地出现的这种假金佛诈骗案例来看,一般都是结伙多人配合,通过语言轰炸,让被害人来不及冷静思考,而且作案手法大都借机搭讪,随后持假金佛、假金元宝等物,谎称工地挖出来的,以无法向家里邮寄为由,或低价出售,或暂时存放需要抵押骗取被害人钱财。大家还是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