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汲取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本真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近期,山阳派出所联合居委会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在对海辰小区检查时发现,一居民在楼道内对电瓶车进行飞线充电,存在安全隐患,并对当事人予以当场处罚。
■ 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据悉,本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是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等,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并对当事人予以当场处罚。
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金山消防还特地做了模拟实验,结果非常触目惊心。
■ 实验视频
起火4分钟超600度,毒烟2分钟充满房间。
从实验可以看出,产生明火2分钟内,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已经迅速充满整个屋内,并且不断往外冒。如果电动车在楼道充电中起火,烟气就会顺着楼道上升,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注意逃生方法,在穿越楼梯逃生时,容易吸入高温有毒烟气,十分危险。
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3、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那电动车应该停放在哪呢?通告也明确指出,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1、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2、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3、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别小看一辆小小的电动车,要是一旦引发事故,受到的法律责任可不小。该通告还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1、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2、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3、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4、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再次提醒:
不要把电动车放在通道上充电;
不要把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出口处;
要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
家有电动车要当心,楼道充电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