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新的本市食品安全抽检中,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腐霉利、水胺硫磷农药超标。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7大类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其他等。抽检样品共计345批次,其中合格343批次、不合格2批次。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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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 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少量腐霉利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杀虫、杀螨剂,主要用于防治果树红蜘蛛、介壳虫和水稻、棉花害虫。作为一种高毒农药,水胺硫磷禁止用于果、茶、烟、菜、中草药等植物或蔬菜、水果上。
农业农村部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禁止含水胺硫磷产品在境内的销售和使用。自2023年10月1日起,撤销水胺硫磷原药的生产许可证,禁止含水胺硫磷产品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