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出头”后逃逸,“安徽小宝”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作者:叶松丽 刘晓曦
编辑:黄慧青
时间:2018-12-06 17:36

绰号“安徽小宝”的安徽阜南县人王某某,平日无所事事,多次犯案后,竟然纠集一帮“小兄弟”,到处打架斗殴,帮人“出头”。2016年5月,他在宝山区三营房207号附近帮人“出头”后逃逸,后被警方抓获。日前,法院判决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6年5月13日下午,金某、许某(均已判刑)在徐汇区南丹东路某借贷公司借款时,许某巧遇自己的债主胡某。胡某当场向许某讨要欠款,导致许某、金某当天借款失败。

两人为泄愤,在当天下午5时许,许某、金某为泄愤,以还款为由头,将债主胡某骗至宝山区三营房207号附近。金某通过微信让“安徽小宝”王某某带10个人过来,帮许某“撑场面”。许某交代,金某多次采用这种方式邀约“安徽小宝”。

“安徽小宝”王某某带了五六个人过来,他自己没有动手打人,而是在现场“观看”他纠集过来的“大飞”、“小七”、“浩浩”等(另案处理)打人。这伙人采用甩棍、手机、拖鞋等器具击打以及拳打脚踢的方式,对胡某实施殴打。

期间,金某、许某、“安徽小宝”王某某等人还逼迫胡某某写下一张2万元的欠条,并要求胡某某电话联系朋友将钱款送至现场。王某某和金某等人留在现场等对方送钱过来。没多久警车就来了,王某某觉得要出事,就赶紧逃离现场。

民警接报赶到时,“安徽小宝”王某某、金某、“大飞”、“小七”、“浩浩”等人均已逃逸,只有许某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胡某因外伤致腰1左侧横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潜逃两年后,2018年5月28日,“安徽小宝”王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7月3日经宝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查明,“安徽小宝”这些年不断犯事,先后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因犯抢劫罪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日前,“安徽小宝”王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 币一万元。

这正是:

无知歹徒太猖狂,游手好闲做强梁。

如不关进牢里去,还会有人遭。



图片:站酷海洛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