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越长却越不像自己,多次要带儿子去做亲子鉴定,可老婆就不同意。联想到自己结婚之前的种种迹象,沈先生就备受煎熬。为了让自己彻底“解脱”,他一纸诉状将妻子潘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孩子的抚养费10万元。日前,崇明法院在没有亲子鉴定报告的情况下作出了判决。
2010年初,沈先生与潘某通过相亲认识后恋爱,不久同居。2011年2月双方登记结婚,同年8月,潘某生育一子。婚后双方感情尚可。然而,随着儿子长大,沈某越发觉得孩子长得不像自己。周围人的闲言碎语,让这对夫妻的感情逐渐恶化。
为了尽快结束这段疑虑重重的婚姻,沈先生到法院起诉离婚,并以儿子非亲生为由申请亲子鉴定;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将要求潘某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孩子的抚养费10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潘某同意离婚,但以儿子确系沈某亲生为由,拒绝做亲子鉴定,不同意返还抚养费。
法院认为,
婚姻关系存续应以夫妻感情存在为基础,现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且双方无意继续维持,故支持原告沈先生的离婚诉请。虽然被告潘某拒绝做亲子鉴定,但原告沈先生主张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潘某自认的录音、沈先生于婚前三到四个月期间出差的证明,以及宾馆入住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在潘某受孕期间未与其同房,且已形成证据链。
由于潘某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推定原告沈先生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沈先生要求潘某返还抚养费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