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隧道不开灯罚200元!明起上海启用“机动车隧道内不开灯”电子警察开始抓拍


作者:荣思嘉
编辑:黄慧青
时间:2018-12-14 12:25

由于隧道出入口光线的变化,在隧道口容易产生“黑洞”或“白洞”效应,驾驶人在进出隧道时,因光线强度的变化会出现明显的视觉差,会出现短暂的“眼盲”,无法辨清洞口附近的情况,极易发生危险。因此隧道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路段。

12月15日起,将在长江隧道正式启用查处“机动车隧道内不开灯”的电子警察设备,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隧道开灯”警告标志指示的车辆进行进行处罚。机动车进入隧道未打开灯光的,属于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处以200元罚款。

电子警察抓拍进隧道不开灯正式启用

进入隧道洞之前,交通管理部门设有“隧道开灯标志”,进入隧道开启灯光不仅是一种驾驶习惯,更是为了确保驾驶人的行车安全。机动车进入隧道未打开灯光的,属于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处以200元罚款。

目前,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隧道内的交通事故,督促驾驶员在进入隧道时打开车灯,在长江隧道入口处设有“进入隧道开启车灯”的警告牌,上海交警部门已于今年5月份着手试点对“隧道内未开灯”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并对抓拍到的车辆以短信形式进行警告提示。12月15日起,该套用于查处“机动车隧道内不开灯”的电子警察设备正式启用,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违反“隧道开灯”警告标志指示的车辆进行处罚。

隧道开灯补充照明 避免不必要的危险

在进入隧道时应及时开启机动车“前照灯”,同时机动车示廓灯也会同时开启。如此,一方面车辆灯光会减少因光线变化引起的视觉差异,不影响驾驶员观察道路情况,并且能够弥补隧道内照明的不足,可以让驾驶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另一方面,机动车示廓灯的开启也对前车或者后车都起到警示作用,可以让其他交通参与者及时发现你的车,避免不必要的碰擦和危险。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进入隧道时应开启灯光,对于习惯使用“自动感应式大灯”的驾驶员,应确保灯光正常开启,同时切勿使用远光灯,控制好车速,与前车拉大车距,谨慎驾驶。


图片:上海警方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