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享受长护险?如何享受长护险和变更护理机构?看看服务规程就全都知道了


作者:谢克伟
编辑:谢克伟
时间:2018-12-18 10:35

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如何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市人保局、市医保办刚刚出台《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社区居家和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规程(试行)》,作为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要求,试行的服务规程对于适用范围和服务对象、护理服务时间和频次、护理服务流程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对照服务规程上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规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适用范围和服务对象

是指60周岁及以上,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达到二至六级,享受社区居家照护或养老机构照护的本市长护险参保人员。

护理服务时间和频次

评估等级为二级或三级且每周服务时间达到3小时的,每周服务频次应不低于3次;

评估等级为四级且每周服务时间达到5小时的,每周服务频次应不低于5次;

评估等级为五级或六级且每周服务时间达到7小时的,每周服务频次应不低于7次。

社区居家照护每次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养老机构照护提供持续性的护理服务,按入住天数计算服务时间。

护理服务流程

一、制定服务计划

由执业护士、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或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初步制定服务计划,并指定护理服务人员当面向服务对象或家属征询意见。首次征询意见的护理服务人员必须是服务计划制订者本人。

二、安排护理服务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在确定服务计划后,安排有资质的护理服务人员按服务计划实施护理服务,并由服务对象、家属或监护人签字认可。原则上对同一服务对象,护理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

服务计划的变更

经评估等级有变化的,区医保中心将出具《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支付待遇变更的通知》,并通过信息系统通知相应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将重新制定新的服务计划,安排护理服务人员提供服务。

服务对象因病情或身体机能发生轻微变化、未经状态评估,或经状态评估后护理需求等级未发生变化,须调整原服务计划的,护理服务人员应及时向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出,由护理质量控制小组审核确认后方可对原服务计划进行变更。

变更护理机构

因服务对象本人需要(限居住地变更)或与提供护理服务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商后,可以申请变更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提出变更申请前,应先完成与原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的费用结算。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在接受由其他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转入的服务对象时,应确认该服务对象的评估有效期及原服务计划。

暂停护理服务

服务对象因患病住院、外出等原因,需暂停护理服务的,应及时告知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助填写,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暂停(或终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说明》。

对于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对象因上述等原因,需要暂停护理服务,未主动说明的,护理服务人员发现后,应及时通知服务对象书面报告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并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助填写,并通过信息系统上报《暂停(或终止)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的说明》。

评估有效期内暂停原因消除的,服务对象可向原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恢复服务。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应通过信息系统向所在区医保中心提出申请,并经区医保中心同意后,可继续为服务对象提供护理服务。

服务对象因住院暂停社区居家照护或养老机构照护护理服务,出院后仍需护理服务但评估有效期已满的,应重新申请评估。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