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到君刚刚收到来自人保部门的消息:本市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发放2019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一次性节日补助费金额每人为300元。发放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于2018年底以前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发放的一次性节日补助费所需费用由市和区两级财政按照各50%的比例分担,其中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由市级财政先行列支,次年通过市与区财力结算上解。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