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霉姑娘因半月没在朋友圈发公司广告被开除了!私人朋友圈=公司黑板报?不存在!


作者:沙情奕
编辑:沙情奕
时间:2019-01-02 18:38


最近,有位倒霉姑娘因为半个月没在朋友圈发跟公司相关的文章被单位开除!

这事儿听起来很奇葩,可在网上却引来了无数同病相怜的网友互相诉苦……

当下,人们越来越热衷于在朋友圈里表达观点、分享点滴,职场“老板”们更纷纷将员工们的朋友圈视为自家“黑板报”,那么,“赏饭”的老板们到底有没有权利干涉员工的朋友圈?

奇葩事儿:人事专员半月未发朋友圈被开除

据了解,这位“倒霉姑娘”所在的这家传媒公司主要经营网络直播。尚在试用期的她工作上没有丝毫怠慢,每天正常上下班,从未迟到与早退,本来只负责一个招聘平台,因招聘效果不显著,自己还主动开通了其他的招聘渠道,包括主动注册一些可以利用上的社交平台的渠道用来招聘。

虽说,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在微信朋友圈里转发至少一到三条与公司有关的广告,转发情况计入部门业绩考核,可她对公司的这种要求感到十分为难,因此并未在朋友圈转发公司广告,最终换来“辞退”的结果。

网友吐槽:“公司规定每天发三轮,少一条罚200元”

周到君发现,这事儿在微博上讨论得可热闹了!

小伙伴们若仔细看网友留言,就会发现,有类似规定的公司还真不少↓↓↓

朋友圈=公司黑板报?不存在!

我的天啊!

看完这些评论,周到君都快不淡定了!

假如,我的朋友圈不仅每天要发公司广告,连头像都要被改成公司LOGO,这哪里还是我的朋友圈,简直就是公司的黑板报啊,不出三天,我应该会被朋友圈彻底拉黑吧!

公司的这些规定到底合不合法?为此,周到君特意拨通了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姣钰的电话。

汪律师表示,通过员工的微信朋友圈对单位的业务进行推广和营销确实是一个好办法。但是这种营销应当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可以鼓励和倡导,若作为强制规定,并给予处罚就不合适了。毕竟微信朋友圈生活属性很强,一般而言,不应该把微信作为完全的工作工具。

公司规定员工在朋友圈发工作信息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应该结合员工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规章制度约定来综合考量。比如,这位员工就是一位销售,工作职责之一就是在朋友圈推广,那公司将之作为考核要求也无可厚非,但也不能强制员工用私人号发,员工若另外申请工作号来转发也是可以的。

公司规定必须遵守么?不一定!

《劳动合同法》第39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足以证明单位规章制度的地位。

于是,一些公司为了约束员工,动辄将一些奇葩规定列入公司的规章制度。

那么,单位所有的规章制度真的都必须遵守么?对于这些奇葩规定,员工是否有说“不”的权利?当然!

① 不合法的规定,请说不!

员工要遵守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的。

合法的规定有两个层面:

• 程序的合法

• 内容的合法

所谓程序合法,就是公司制度的制定必须要经过民主程序,要向员工公示。

所谓内容合法,就是规章制度不能与法律法规相冲突。若公司的规章制度本身已经违法,员工就没有遵守的必要了。

② 不合理的规章,请说不!

很多时候,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并没毛病。那这就意味着,单位对员工按规章任意处置了么?

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单位的确可以请其走人,但这里仍然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

• 规定的合理性

• 违纪的严重性

单位所规定的行为,跟工作是否有实际关联,是考量其合理性的重要标准。

比如,这位被单位开除的姑娘,她的职位是人事专员。人事的主要工作职责不是推广和销售,如果把不在朋友圈转发公司广告视为严重违纪,进而解除劳动合同,就欠缺合理性了。

小伙伴们一旦遭遇这种情况,可勇敢地申请劳动仲裁,或拨打1233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投诉咨询热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