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逐步扩大税延养老险试点范围,先可扩大至长三角地区


作者:叶松丽
编辑:沙情奕
时间:2019-03-06 17:54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

3月6日上午,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继续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燕芳说,昨天政府工作报告提振信心,给出了一系列惠及民生的“大红包”。其中,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是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基础。但是中国社会未来的养老问题不可能单独依靠政府来全面承担。

现实问题:企业要减负,养老金要加,难

周燕芳说,“建设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一定要充分认识和发展第三支柱的必要性。”

财务准备是养老准备的一个核心,谈实现老有所养,首先就是要求国家的养老金体系能够提供全面充足持续稳定的老年收入。但从当前我们基本养老金的替代率,和养老金占GDP的比重来看,我国的养老金储备是不充足的。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最低可降至16%。周燕芳指出,从长期看,既要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又要保障职工社保待遇不变,而且养老金要合理增长,实际上是难以持续的。

基本养老已经完成“扩面”任务,并实现制度的“全覆盖”。应明确政府职责,让社会保障回归到保基本,以及为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提供兜底保障。而中高收入群体的养老保障应该依靠二、三支柱来补充。

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参与者主要是国有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截至2018年底,企业年金参与企业约8万家,不到企业法人单位总数的0.5%;参与人数2331万人,仅占全国城镇就业人口的5.5%。“二支柱”在实际操作中难以突破覆盖面小、参保人数少等困境。因此,提升我国养老金体系的保障能力,最大的空间还在于发展第三支柱。只有合理划分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明确对三支柱结构的规划,才能建立健全养老金三支柱的保障体系。


代表建议:建设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据此,周燕芳代表建议,依据对个人养老金目标替代率的设定,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降低领取阶段税率,领取期75%部分领取金额适用税率从10 %调整为3%,对重疾、身故或全残情况,领取时免缴个人所得税。同时提高税收优惠额度,税延养老保险每月缴费税前扣除标准可提高至5000元。

扩大税收递延政策适用产品范围和地域范围,让税优政策走向普惠。逐步扩大税延养老险试点范围,先可扩大至长三角地区,然后放宽至全国。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个人购买的其他保障性年金保险也给予一定额度内的税收递延优惠。

实现税务信息共享,简化税务申报流程。加强中保信系统与税务部门的信息衔接,设定自动认证,取消个人账户激活、取消个人税延凭证的出具,即客户投保成功后自动默认并进行抵扣,简化当前流程。研究将税延养老保险税收抵扣申报和六项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项目共同列入综合纳税申报范畴。


图片:叶松丽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