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奖励50万元,举报毒驾、添加罂粟壳最多奖2万元


作者:倪冬 郑法玮
编辑:黄慧青
时间:2019-03-07 18:14

如果发现有人吸毒、毒驾,能举报吗?要是在网上看到有人贩卖毒品、交流吸毒感受,可以举报吗?在外吃火锅,看到老板往底料里添加罂粟壳,怎么举报?

这些问题的答案都能在《上海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找到: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奖励可达50万元。

快递员、安检员举报可获奖励

今天,记者从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办法》已于2018年12月31日开始实施。

《办法》共27条,对举报人、举报受理机构等进行了界定,详细规定了举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支付方式、保密要求、需要追责的情形等,还明确了举报奖励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的监督和检查等要求。

据介绍,《办法》所称的“举报人”是指主动向本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境外)。

不过,对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法定职责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不适用本试行办法。

同时,《办法》将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寄递等从业人员纳入“举报人”范围,细化了奖励保障措施,提升了海关、铁路、机场、邮局、物流快递公司等单位、企业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举报人要对自己的举报行为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举报人,将被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线索应与本市有关 最高奖励50万元

那么,是否举报任何地方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都可以获得《办法》中的奖励呢?

记者从上海市禁毒办了解到,目前根据《办法》规定,举报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线索应是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涉及本市的涉外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线索,简单来说就是“与上海有关”。

《办法》详细规定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相应的奖励标准,并且明确,举报人所提供的举报线索或者信息在特别重大涉毒案事件查证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以奖励50万元。

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但在查证的多个关键环节多次进行重要举报,或者案事件受各方关注、意义特别重大的,可以酌情增加奖励。

另外,举报人举报的行为或线索经查证属实,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没能查获相应人、物的,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酌情或者以其他方式予以奖励。

举报毒驾、添加罂粟壳最多可奖2万元

近年来,有关毒驾、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等案例屡屡出现在公众视线中。为了确保百姓出行、餐饮安全,净化市场环境,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办法》结合上述情况,作出了相应举报鼓励规定。

《办法》对举报“毒驾”,以及因“毒驾”被注销交通运输工具驾驶资格后仍有驾驶行为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每案事件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

举报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成分的,每查处一案,根据违法犯罪人员处罚数、非法添加物缴获数、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奖励1000元以上至2万元以下。

随着网络的发展,一些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以网络空间为掩护,越来越具隐蔽性。不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也在被监管范围内。

《办法》规定,举报各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网络空间的创建者、管理者提供毒品或容留吸食、注射、使用毒品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或互联网平台、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可奖励2000元以上至10万元。

鼓励实名举报  将健全信息保密制度

《办法》第五条规定,举报可以采用公开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不过,为便于及时查证和兑现奖励,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鼓励实名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因匿名举报无法核实举报人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到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个月以内,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法人、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证明公函领取奖励金。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可选择如银行汇款等非现金支付方式领取奖励金。

记者还从上海市禁毒办了解到,《办法》要求本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和市见义勇为基金建立完善举报线索或信息及各类材料的集中登记管理制度,未经受理登记单位的主要领导同意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调取相关资料。

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或者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本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和市见义勇为基金还将健全举报信息保密和查证、核实、侦办回避等制度,依法严惩威胁、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及相关人员,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受理电话:

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61917269

浦东新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0806650

黄浦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63770979

静安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2178647

徐汇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64868911*37103

长宁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2050469

普陀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52564588*7761

虹口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3031540

杨浦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5033331

宝山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36070750

闵行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4033400

嘉定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2172529

金山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57921576

松江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24066212

青浦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59732891

奉贤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57410443,24069039

崇明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6961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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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