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平台入驻“一网通办”试运行10天,已有2668笔诉讼费用通过网上缴纳


作者:张益维 高远
编辑:黄慧青
时间:2019-03-12 17:46

3月11日上午,吕小姐打开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一网通办”窗口,页面显示,她通过网络向法院申请立案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已被法院审核通过,系统告知她“案件立案成功”。这是继3月1日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入驻“一网通办”试运行后,第一例通过平台成功立案的案件。

据悉,试运行十天以来,上海全市法院共收到5份来自“一网通办”平台的网上立案申请,目前除上海黄浦法院首例通过平台成功立案的案件外,3月12日下午,另外3份网上立案申请分别在静安、宝山法院立案成功,此外,还有1份网上立案申请经浦东法院立案法官联系当事人释明法律后,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

同时,记者注意到,“一网通办”提供的在线“诉讼费用缴纳”功能也很受市民青睐,日使用量活跃。

试运行当天,就有73笔诉讼费用实现网上缴纳,紧接着的双休日里,又有41笔网上诉讼费用的缴纳。

上海高院信息管理处应用管理科科长陆诚介绍,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入驻“一网通办”试运行后,法院迅速同步更新缴费二维码,与以往诉讼费用缴纳方式不同,目前当事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公共支付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联等支付渠道,或携带缴费通知前往中国农业银行支付,轻松享受诉讼费网上和线下的缴费服务。

据统计,试运行以来,通过“一网通办”网上缴费的总缴费数量已达2668笔,总金额为9178421.35元,最大单笔金额为64020元。

记者采访了黄浦法院立案庭庭长沈瑛华,她告诉记者,“轻松便捷”是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入驻“一网通办”后的一大特色。3月5日,该院收到当事人吕小姐通过 “一网通办”平台递交的立案申请后,迅速审核吕小姐上传的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吕小姐提交的证据材料中,培训合同上所盖公章名称与她所起诉的被告名称不一致。发现这一问题后,立案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她,向她释明了诉讼风险,请她明确被告。

沈瑛华说。

很快,吕小姐从网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了解到培训机构的真实信息情况,并在网上平台重新调整立案申请。随后,上海黄浦法院再次审核,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告知吕小姐将书面材料邮寄至法院。

3月11日,在收到吕小姐邮寄的全部书面材料后,上海黄浦法院正式受理该案,目前案件已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记者了解到,为了能够让更多的当事人感受到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网页版入驻“一网通办”总门户,移动版入驻“随申办”APP,除了“网上立案”和“诉讼费用缴纳”两项深受市民欢迎的功能外,平台还提供立案流程指引、诉讼费用缴纳、文书样式查询、个案智查、智能法宝、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司法拍卖、在线调解等10大类14项诉讼服务,其中智能法宝有常见问题解答、热点问题追踪、以案说法、诉讼引导、法院地图5项具体服务。

“常见问题解答”主要以上海法院12368服务团队多年积累整理形成的《人民法院诉讼程序2300问》为依据,基本囊括老百姓在诉讼中需要了解的各类诉讼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诉前咨询服务。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是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与‘一网通办’平台的共同理念。

上海高院立案庭副庭长、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主任陈佳玉表示。


图片:官网截图、上海高院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