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选择将资金存放在支付宝账户中,不过一旦手机丢了或者账户被盗,也会带来不小的损失。为了保障资金安全,支付宝为用户提供了账户安全险。然而,有不法分子动起了骗保的歪脑筋。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保险诈骗案。在短短2个月的时间,胡某某、雷某某等7人骗保团伙竟声称支付宝账户被盗刷了20多次,共计骗取保险理赔金18万余元。
2018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国外一个黑客论坛上偶然间看到了一个虚构盗刷事实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诈骗手法,这让他找到了“灵感”,马上联系正处于资金短缺期的朋友刘某,二人一拍即合干起了骗保的勾当。
经商议,他们分工协作,刘某负责提供账号及走理赔流程,而胡某某则制造假冒被盗刷走账流水。由于刘某当时并没有钱,胡某某主动提供资金,通过微信及银行卡转账了8万多元到刘某银行卡上,随后刘某将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支付宝账户等资料悉数交出。为了操作的隐蔽性,胡某某还在网上找了一个专门洗钱的账户,将刘某支付宝上的8万多元转了过去。
抱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心态,咬牙支付了一笔高达2万元的手续费后,剩余的6万多元最终又流转回了胡某某的账户上。
“我的支付宝被盗了!里面有8万多元!”刘某随即匆匆来到云南省昆明市一派出所报案,焦急万分地表示自己的手机遗失,账户里的钱被全部盗走,损失惨重。
在骗取了接待报警类案件三联单及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变造为立案回执后,刘某根据胡某某的安排,立刻联系了支付宝客服中心,并按照支付宝保险理赔的操作流程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018年4月3日,保险公司向刘某赔付人民币87000元。
成功骗保后,二人进行了分成,胡某某获利6万余元,刘某获利2万余元。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后,4月10日,信心满满的胡某某又伙同朋友湛某某在云南省昆明市如法炮制了资金被盗的假象,由湛某某出面向当地派出所谎报案情,要求警方立案,后通过报案回执、立案决定书等材料骗取支付宝公司48000元人民币。
胡某某决心将“事业”进行到底,由于考虑到还需要更多不同的支付宝账号,仅靠自己的这些资源不够时,他找到了在全国各地人脉都比较广的朋友雷某某。
4月中旬,雷某某几番打听,联系到了自己之前在湖南省长沙市的同事李某。三人在长沙见面,在介绍了骗保的方法后,李某一口答应了下来。随后,胡某某再次出资,利用洗钱账户制造了伪造支付宝被盗刷流水的资金。
4月16日、18日,三人成功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人民币29600元。
为继续寻找“资源”,雷某某开始广撒渔网,又找到了网游认识的朋友李某某。5月11日,三人在广东省乐昌市会面,利用同样的手段,骗取保险公司支付宝账户安全险赔付款共计20000元。
5月初,雷某某通过微信和电话多次联系在上海市金山区的网友周某某,怂恿对方也“入伙”。
“你先到没监控的地方走一圈,这样可以制造手机丢失的假象,反正没监控,谁也说不清楚。”听了雷某某的指示后,周某某特意来到附近的超市转了一圈。
当天晚上,三人来到宾馆谋划骗保事宜。周某某收到来自对方的微信转账28000余元,提现到绑定了支付宝的银行卡,并根据吩咐将手机交给雷某某和胡某某二人全权负责。
5月21日,周某某报案称其手机内支付宝被盗刷,同日警方对此案立案侦查。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警方侦查后发现可疑人员雷某某、胡某某,通过对二人的询问发现该盗窃案为假案,实为三人合谋通过报假案的方式对支付宝公司进行诈骗。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某、雷某某、周某某对在上海市金山区制造手机遗失、支付宝资金被盗的假象,谎报案情要求派出所立案,后通过报案回执、立案决定书等材料骗取支付宝公司66000元人民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经过深挖线索,先后于6月中旬至8月中旬,在广东、湖南、云南等地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某、湛某等三人。
9月底,案件移送至金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根据账户账单截图,证实了相关支付宝账户先后被盗刷高达20多次18万余元的事实。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保险诈骗罪对胡某某等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胡某某等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诈骗保险公司保险金,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该指控罪名,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雷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本案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也于近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