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考生的注意啦!2019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作者:上海体育
编辑:唐玮
时间:2019-04-07 19:18

4月 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来了!

家有考生

总是让家长犯愁

孩子们准备得怎么样?

先跟着小体一起了解下考试细则



日前,“上海教育”网发布了《2019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暂时未出现重大的改动和变化。


按规定,统一考试的时间必须在2019年4月进行,并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选定。每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游泳项目可另定)。



 1 、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

(一)结构和分值

2019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1.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2.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七、八、九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为3分)。


(二)内容与项目

1.统一考试

(1)第一类项目: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2)第二类项目:

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

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

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全部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


2.日常考核

(1)平时体育考试项目

七年级

第一学期: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跳高,支撑跳跃(横箱分腿腾跃),武术

第二学期:

50米跑,实心球,跳绳,双杠

八年级

第一学期: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

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

第一学期: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第二学期:

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初三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定项目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规定的项目执行。


 2 、各项目评分标准

男生部分项目考试成绩评定

女生部分项目考试成绩评定

垫上运动考试成绩评定

(一)考试内容

男生:

前滚翻分腿起(3分)——前滚翻(1分)——头手倒立(4分)——前滚翻成蹲立,直立(2分)。

女生:

前滚翻分腿起(3分)——前滚翻直腿坐(1分)——后倒成肩肘倒立(4分)——前滚成蹲立,直立(2分)。

(二)评价标准

男生:

9.0—10分:分腿起时直膝分腿,头手倒立一次完成,静止2秒钟,身体充分伸展,前滚翻起立无附加支撑。整套动作连贯,方向正确。

7.5—8.9分:分腿起时膝微屈,头手倒立一次完成,静止1秒钟,身体伸展,前滚翻起立略带支撑。整套动作连贯,方向正确。

6.0—7.4分:分腿起时屈膝,头手倒立一次完成,未能静止,前滚翻经支撑成蹲立,整套动作有停顿。

女生:

9.0—10分:分腿起直膝分腿,肩肘倒立一次完成,静止3秒钟,伸髋并腿直膝;前滚翻成蹲立无附加支撑,整套动作连贯,方向正确。

7.5—8.9分:分腿起时膝微屈,肩肘倒立一次完成,静止2秒钟,身体微屈,前滚翻成蹲立略带支撑。整套动作连贯。

6.0—7.4分:分腿起时屈膝,肩肘倒立一次完成,静止不足2秒种,屈髋屈膝,前滚成蹲立明显手撑垫。

(三)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失败的动作扣去该分值,并不得重做。

(四)场地器材

体操垫3张,每张垫子长小于2M,宽不小于1M,并纵向相连摆放。

单杠考试成绩评定


(一)测试内容

男生:跳上成支撑(1分)—— 一腿向前摆越成骑撑(3分)——前腿向后摆越成支撑(3分)——后摆下(3分)

女生:跳上成支撑(1分)—— 一腿向前摆越成骑撑(3分)——前腿向后摆越成支撑(3分)——前翻下(3分)

(二)评价标准

9.0—10分:直臂顶肩支撑,推杠移重心同时直膝单腿摆越,支撑稳定。男生两腿后摆高度超过杠面,推杠展体后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两脚落地轻且近杠。

7.5—8.9分:直臂顶肩支撑,推杠移重心同时屈膝单腿摆越,支撑稳定。男生两腿后摆高度超过杠面,推杠展体不明显,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两脚落地轻且稍离杠。

6.0—7.4分:直臂顶肩支撑,推杠移重心单腿摆越不协调且屈膝,支撑不稳定。男生两腿后摆高度低于杠面,推杠展体不明显,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两脚落地重,远离杠。

(三)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失败的动作扣去该分值,并不得重做。

(四)场地器材:

低单杠,高1.10 M—1.30 M,具体高度由学生自定。杠下和两侧放置体操垫,安排专人保护,确保落地安全。

双杠考试成绩评定

(一)测试内容

男生:跳上成分腿坐(1.5分)——分腿坐前进一次(3分)——两手换成体前握杠,后摆并腿进杠,前摆,后摆(2.5分)——前摆下(3分)。

女生:跳上成分腿坐(1.5分)——分腿坐前进一次(3分)——屈膝弹杠,前摆并腿进杠,后摆(2.5分)——前摆下(3分)。

(二)评价标准

9.0—10分:跳起支撑紧接直膝分腿落杠轻巧;前进时直腿,经展髋滑杠顺畅;进杠过渡圆滑,前后摆动一次、顶肩直臂高而稳;前摆下时直腿有挺身过程,落地平稳。整套动作熟练、协调。女生屈膝弹杠有力,并腿直膝进杠,动作协调。

7.5—8.9分:跳起紧接举腿过杠分腿坐;前进时两腿基本伸直,滑杠无停顿;前后摆动直腿直臂,前摆下经展体落地较稳。整套动作较协调。女生屈膝弹杠有力,并腿进杠。

6.0—7.4分:跳起后两腿同时举起分腿坐;前进时两腿滑杠无明显停顿或先后;进杠后有多次摆动,前摆下时屈髋,落地不够稳。女生经弹杠后两腿先后进杠。

(三)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失败的动作扣去该分值,并不得重做。

(四)场地器材

低双杠,高1.10 m—1.30m,具体高度和宽度由学生自定。杠下放置体操垫,安排专人保护,确保落地安全。

支撑跳跃考试成绩评定

(一)测试内容

横箱分腿腾越

(二)评价标准

9.0—10分:助跑起跳正确有力,推手快而积极,空中直膝分腿,展体充分,腾越轻盈,落地平稳。

7.5—8.9分:助跑起跳正确,推手积极,空中直膝分腿、展体,落地较稳。

6.0—7.4分:起跳正确,经双手推撑后分腿腾越过箱,双脚落地。

(三)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连续测试2次,取最高得分记录成绩。助跑踏上跳板即算测试一次。

(四)场地器材

跳箱:5—7格,总高1.15—1.25米,箱面长1.2—1.4米、宽0.38—0.40米;助跳板离器械0.20米以上;可设置2个高度,供学生选择。箱前放置体操垫,安排至少两人保护,确保落地安全。

篮球考试方法说明

(一)场地器材

场地为28米×15米的半个篮球场。篮球为成人橡胶或皮质篮球。

(二)测试方法

由篮球场底线中点出发开始计时,运球至右(左)侧边线中点区域(1米为半径的弧)踩线后,返回并运球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抢篮板球后运球到左(右)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返并运球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投中或抢到篮板球停表并记录成绩(运球路线见上图)。每人测试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秒进位,不计小数,如:22.15秒为23秒。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基本要求:

受测者出现带球跑、双手运球、运球上篮不碰篮板篮圈篮网、运球后原地投篮(补篮除外)等违例现象,每次加5秒;如开始就出现严重违例则召回重测并加5秒(重测只限一次)。

排球考试方法说明

(一)场地器材

在墙面距地面高度1.40米处设一标志线;在地面距墙壁1.50米处划一标志线。测试用球符合排球规则中规定的比赛用球。

(二)测试方法

考生站在地上标志线外,自己将球向上抛起(开始计时),连续对墙垫球。将球垫至墙面标志线以上,方能计数,反之不予计数。在垫球过程中,球落地由考生自行捡球并继续进行垫球,直至时间结束。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限一次测试机会,时间为40秒。

足球考试方法说明

(一)场地器材

 在平整的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测试用球为4号橡胶或皮质足球。

(二)测试方法

受测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令后开始用脚运球,同时计时,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受测者和球均过终点线即为完成测试,停表。每人可测试两次,以最好成绩计算。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百分之一秒进位。如:7.11秒为7.2秒。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需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出现漏绕标志物或球出规定测试区域,应返回原处(指犯规处)继续进行,不停表。

游泳考试方法说明

(一)测试场地

必须在长25米或50米的游泳池内进行测试;根据参加考试的人数应分为若干泳道,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

(二)测试方法

出发——从起点处,在水中手扶池壁开始;转身——在途中折返转身时,允许使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来触及池壁;结束——手触池壁即到达终点。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基本要求

考生须持游泳体检合格证,并自备质量合格的游泳专用运动服方能参加考试;考生可采用任何一种泳姿(允许交替运用)游完规定的距离。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等),可戴护目镜;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泳道内游完全程,途中不得在池底站立或在池底行走、拉泳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违反规则或基本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不计成绩。


 3 、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由学校初审,报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报区招考机构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点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2.因伤病在七、八、九年级体育与健身课程全程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及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在初中阶段部分学期体育与健身课程免修的考生,其免修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平均分计算,其它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其实际分数计算,如因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获准免考后其统一考试成绩按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计算。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缓考后仍不能参加考试并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其日常体育考核实际分数及和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考的考生,其该项目成绩按该项目统一考试满分的60%计算。

(三)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认定

区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须对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考生提出的申请事由组织医学专家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具体办法由区领导小组制订。上述材料请各区在统一考试前汇总,并在统一考试现场指定地点摆放以备市督导组查验。

(四)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考生、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跨区报考学校的考生的体育考试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考生,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考核成绩。同时,上述毕业生须参加2019年的本市体育中考统一考试,计算其统一考试成绩,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沪参加本市体育中考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7.5分)计。

跨区报考学校的应届初三学生,其日常考核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学籍所在学校和区予以评定。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