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个人行邮税明起下调,你的包裹减税啦!


作者:浦东发布
编辑:沙情奕
时间:2019-04-08 17:49
4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

什么是行邮税?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其中包括关税以及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

行邮税的征收对象是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包括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等。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规定,海关总署明确了一定数额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免征进口税。

超过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由进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在进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税。

哪些情况要征税?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

根据《海关法》及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要求,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行邮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海关监管进境个人邮递物品主要有2个判定的基本原则。一是自用合理原则,二是限定价值原则。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超过上述限值,即需要交邮政企业退运,或按照物品进行报关交进口税。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过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征税进境。


旅客携带物品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按行邮税全额征税。

因此,超过了上述规定的行李和邮递物品的免征额就要交行邮税了。


行邮税怎么算?

行邮税的计算公式为:

进口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


下调之后进境物品归类表

产品税率变化


行邮税下降可能带来哪些变化?

实际上,从去年11月1日起,我国已经对部分海关进境行邮物品已经进行过降税,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率由15%、30%和60%三档调整为15%、25%和50%。当时,降税物品共涉及260个税号,占税号总数(373个)的69.7%,涵盖烟、酒、纺织品、箱包、鞋靴、钟表、化妆品、家电、摄影(像)设备、影音设备等日常消费品。

此次减税规定,从2019年4月9日起,对个人携带进境的食品、药品等商品,行邮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降税的品类多为深受消费者喜爱的进口商品,有些物品降税的幅度还很大,例如电器类物品降税的幅度达5个点。今后无论是出国旅游购物,或是从国外行邮的个人物品进口都会让消费者感受到减税的实惠。

此外,一些采用直邮模式的进口跨境电商平台及卖家也将会成为受益者。习惯在这些平台上“买买买”的消费者感受将更加明显。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