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将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将湿垃圾与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因房客违反条例产生的罚款房客拒绝缴费,房东有权从其房屋押金里扣除。”
垃圾分类深入到社区,却碰到了瓶颈,对于流动性大的租户,不仅难于管理,就连宣传都无法顺利进行。此为,闵行区动了真格。今天上午,闵行区七宝镇航华四村居委发起“绿色联盟”,召集小区沿街所有房地产经纪公司,共同拟定一份全新租赁合同,将“垃圾分类”写入合同。
崔辉辉和同伴一起租住在航华四村居委下的嘉丰花苑有半年,可是从事IT行业的他们一直早出晚归,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的工作人员总是不能相见。如今,地产中介公司找他和房东新签租赁合同,白纸黑字,让他不得不认真重视小区的“分类垃圾”工作。
他承认,男生总是神经大条,之前他和同伴在家垃圾都是扔到一起。“现在这项条例写入合同,我们在家也会有意识地分类垃圾。”他说,来上海为了更好的工作,同样也希望有更好的环境,所以垃圾分类这样优化环境的举措,作为外来人员的他也是要鼎力支持的。
航华四村四居委党总支书记孟振华介绍说,他所管辖的两个小区,基本上都有20年的房龄。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习惯了以前大楼门前就有垃圾桶,下楼就能扔垃圾的便利。后来小区开始推行垃圾分类,从干湿分离,到现在撤走所有垃圾桶,居民要扔垃圾需投放到指定投放点,他们发现仍有不少居民不按规定投放,垃圾桶撤走了,不少居民索性就堆放在以前摆放垃圾桶位置的地方,如此大大影响小区环境。
为了更好的向居民规范“分类垃圾”,居委的工作人员便开始入户讲解,但是工作在推行中发现,面对租客的流动性,居委会实在无法控制。”我们小区有1052户,其中15%是租户,也就是说,有一百五六十户是租赁户。“他坦言,租客流动性强,可能今天讲完,下周就换了另外一批租客。加上租户对社区的融入感不强,没有归属感,工作人员在沟通的时候,有些会比较冷漠,有种事不关己的敷衍。为此,居委会工作人员走访了小区沿街所有的房产经纪公司,共同协商,将垃圾分类细则直接添加入合同中,希望从源头就能将小区分类垃圾的规范告知租客,让他们重视起来,规范起来。
用合同来约束租客推行“垃圾分类”的做法在全市尚属先例。闵行区七宝镇城管中心副主任王瑾表示,七宝镇外来人口很多,希望用签约的方式,以一种契约精神让租户重视这件事情,从源头上真正落实垃圾分类。目前先在航华四村居委下的两个小区试点,未来,将在整个七宝镇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