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长兴镇会计服务中心记账能力,满足账务处理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招聘事项告知如下:
招聘对象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电脑操作技能;
3.具有上海市户籍;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会计证书) 及1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要求:男性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开展工作所必备的身体条件(如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报名表中“备注”栏内注明)。
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25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77号208室,联系人:浦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1--5685782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2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4.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笔试。
5.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长兴镇会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承诺和负责,如填报信息不实、不全或有所隐瞒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按照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报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设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正式聘用后收入的80%,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被聘用人员正式录用后年收入约9万元(含公积金、社保个人部分)。
如对工作感兴趣,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长兴镇会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