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要求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探索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


作者:钟晖
编辑:钟晖
时间:2019-06-01 15:08

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为营造绿色环境添砖加瓦。近日, 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和单位推出《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其中提出,为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各省市要研究制定公众参与感强、富有吸引力的小汽车停驶相关政策。鼓励对自愿停驶的车主提供配套优惠措施,探索建立小汽车长时间停驶与机动车保险优惠减免相挂钩等制度。探索实施小汽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

《行动计划》显示:到2022年,将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出行服务体系,绿色出行环境明显改善,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在公众出行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绿色出行装备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选择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持续加强。 

 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行动计划》要求各省市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降低乘客全程出行时间。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等多种方式网络的融合衔接,提高换乘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公交线网向郊区、全域及毗邻城市(镇)延伸,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为提高公交运营速度,要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优先在城市中心城区及交通密集区域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加强公交专用道的使用监管,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的执法力度。积极推行公交信号优先,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优化地面公交站点设置,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因地制宜允许单行线道路上公交车双向通行。 

此外,鼓励推广电子站牌、手机APP等信息化设施产品,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公交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信息服务。全面推进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推广普及闪付、虚拟卡支付、手机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推进实施阶梯优惠票价、优惠换乘、累计折扣票价等多种形式的优惠政策。鼓励推出适合游客使用的周卡、日卡、计次卡等市政公共交通票务产品。鼓励运输企业积极拓展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社区公交等多样化公交服务。建立与出行服务质量挂钩的价格制度。

 对自愿停驶的车主提供配套优惠措施

《行动计划》提出,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研究制定公众参与感强、富有吸引力的小汽车停驶相关政策。鼓励对自愿停驶的车主提供配套优惠措施,探索建立小汽车长时间停驶与机动车保险优惠减免相挂钩等制度。在供需失衡、交通压力大的区域或者路段,探索实施小汽车分区域、分时段、分路段通行管控措施,引导降低小汽车出行总量。加快换乘枢纽停车场建设,引导私人小客车换乘公共交通出行。 

与此同时,加强停车治理, 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推广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推动“互联网+”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探索推进共享停车建设。鼓励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公共停车场推广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手机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手段。 

此外,鼓励在有条件的道路设置单行道、可变车道、潮汐车道、合乘车道等设施,推进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配时智能化,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完善集指挥调度、信号控制、交通监控、交通执法、车辆管理、信息发布于一体的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推进部门间、运输方式间的交通管理信息、出行信息等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依托北斗卫星导航技术,在高速公路领域试点开展自由流收费应用。 

 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

《行动计划》还显示,要以实施新增和更新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为突破口,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进一步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行业运营补贴政策,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停车场、首末站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资金逐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环节。推广落实各种形式的充电优惠政策。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