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1500元电动牙刷遗失客房后被保洁员丢弃,酒店是否该承担责任?


作者:李晓明
编辑:李晓明
时间:2019-06-04 11:19

退房后发现个人物品遗落,回酒店找却被告知已被扔掉。酒店是否有权处理消费者的个人物品?最后的损失又应该由谁来买单?日前,闵行区消保委接到洪女士投诉,称自己一把价值1500元的电动牙刷不慎遗落在酒店客房,服务员在打扫时将其丢弃,找酒店索赔却遭到拒绝。

1500元电动牙刷遗落客房后被丢弃

消费者洪女士反映,她来上海出差,入住闵行区一家酒店。结果在酒店办理退房手续后,发现价值1500元的电动牙刷不慎遗落在酒店内。

洪女士说,发现牙刷遗落客房后,她致电与酒店工作人员交涉,结果被告知电动牙刷已在保洁整理房间时,当作客户遗弃物处理。洪女士对此非常不满,要求酒店给予赔偿,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向闵行消保委投诉。

闵行区消保委在接到投诉后,即与酒店大堂经理取得联系,但其明确表示未曾见到过洪女士的电动牙刷,并且客房内也没有安装监控,无法证实消费者所说是否属实,故不予赔偿。而洪女士则表示在起初交涉时,酒店工作人员确实承认丢弃了自己的电动牙刷,要求酒店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经闵行区消保委多次沟通,酒店方同意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在适当的范围内补偿洪女士500元,得到了洪女士的认可。


客人物品遗失酒店该谁担责?

消费者在外出入住酒店时,物品遗失时有发生。那么,酒店该如何处理客人的遗失物品,是否该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可见,酒店对于旅客遗留的物品,负有相应的保管义务。不过,也有酒店从业人员反映,日常操作中,有些东西有可能是客人自动遗弃,客房清洁人员有时也无法区分,会将遗留物品和遗弃物进行混淆。

对此,闵行区消保委建议,作为旅馆业经营者,在处理消费者物品时,应从两个方面做好区分工作。

一是消费者“遗弃物品”。如剩余的水瓶、丢入垃圾桶的杂物等,这些价值较低或者明显消费者已不需要的物品,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处理。

二是消费者“遗留物品”。就如本案中价值1500元的电动牙刷,类似这样的个人清洁用品,消费者在使用完后可能会不慎遗忘在卫生间中,经营者稍不注意就会当做废弃物丢弃。因此,经营者除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应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在消费者离店时及时对房间进行检查,如遇价值较高或者无法确定价值的物品,应及时与消费者联系确认,并在消费者前来认领前妥为保管。

相对的,为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消保委也建议消费者在入住酒店时,应尽量避免携带大量贵重物品或现金。另外像充电器、小饰品、随身衣物、自带的洗漱用品等物件是入住酒店时最易遗忘的东西,消费者离店时务必仔细查看以免遗漏。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