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开征求意见:儿童乘车优惠拟不再量身高,6岁以下可免费乘公交、长途车


编辑:沙情奕
时间:2019-07-12 16:08

交通部网站7月12日发布了关于《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城市公交、长途客运的儿童优惠乘车政策将从“量身高”转为“看年龄”,6岁以下儿童可免费乘车,6岁到14岁的半价!

现行运价政策以身高作为儿童免票、半票划分依据,社会公众认为有失公允,以年龄为划分依据的呼声愈发强烈,成为近几年全国“两会”提案反映的热点问题。

为此,《意见》明确:

儿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年龄为判定标准,6岁以下的实行免票,6-14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参照部分地区对儿童购买游览参观点门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优待政策,将半票上限年龄设定为6-14岁);

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为判定标准,便于旅客出行和经营者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9座以下客车在满载情况下无法携带免票儿童,因此规定儿童免票乘车规定不适用9座以下客车。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节选)

(五)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

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按照所乘班次执行票价的50%计算;

对持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儿童,6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周岁(含6周岁)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实行免费乘车(9座及以下客车除外),6周岁(含6周岁)以下、单独占用座位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儿童未携带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和1.2~1.5米为标准,分别执行免费乘车、客票半价优待。

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舍去小数位取整)。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