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警严查“手持雨伞、单手骑车”、“边骑行边看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作者:荣思嘉 陈泉
编辑:倪冬
时间:2019-07-28 10:21

近期,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处理了多起“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违法行为,特别是骑车时手持雨伞或者手提重物等行为安全隐患极大,部分快递、外卖“小哥”还存在边骑车边看手机的行为,这也是造成非机动车事故的重要原因。

一位一线交警表示,单手驾驶非机动车不容易保持平衡,遇到紧急情况时难以及时刹车或刹车过猛,极易发生跑偏打滑,一旦摔倒在地还容易引发二次事故。

那么,“手持阳伞、单手骑车”、“边骑行边看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究竟有多危险呢?

近日,上海交警部门梳理了一些全国各地曾发生过的案例,提醒市民切勿心存侥幸。

案例1

▲一名男子一边看手机一边骑车过马路,未发现右侧驶来的大卡车,没有采取任何避让措施,瞬间被撞飞。

案例2

▲这名男子骑车时左手打电话,右手单手握把,不断靠左进入机动车道也不自知,最终与汽车发生碰撞。

案例3

▲这名女子在骑车时左手脱把接打电话,右手单手控制油门,发现右侧有摩托车过来时无法采取有效避让措施,被对方撞倒。

案例4

▲骑车人打伞,左侧视线完全被伞挡住,一头撞上了一辆在机动车道行驶的汽车。

案例5

▲骑车人和汽车同时经过路口,汽车没有及时刹车,骑车人单手握把无法刹车,最终发生了事故。

案例6

▲骑车人打伞过马路,晚上又下雨,视线更加受影响,骑车人看到有汽车经过,无法用手刹车的情况下急得用脚蹬地面试图停车,然而为时已晚,不幸的事故还是发生了。

为了避免这些危险的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上海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违反上述法规,民警将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图片:上海交警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