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古董拍卖公司做业务经理时,谢某曾以三块钱一条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了一些客户信息。离职后,谢某将自己购买来的客户资源加价至4块钱一条卖给了他人,从中赚取差价20000余元。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谢某被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反映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联络方式、住址等内容的各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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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6日,奉贤警方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所联系并骗取钱财的被害人信息不少都是从一个微信号购买。
办案民警通过调查确定该微信号使用人姓谢,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9年7月30日下午,在湖南耒阳某医院,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到案后,犯罪嫌疑人谢某对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8年12月,谢某在深圳一家古董拍卖公司做业务经理,当时因业务需要,曾经以三块钱一条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了一些客户信息,在使用中发现所购买的信息均为真实有效的信息,后就通过这种方式陆续从该处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客户信息资源。
后因工作变动,其离开了原单位,但2019年2月份,有人通过网络联系上了他,问其能否拿到原公司客户资源。他原想一口回绝,突然想到自己当初为了工作业绩曾经购买的客户信息,于是在跟对方协商后,遂将自己购买来的客户资源加价至4块钱一条卖给了他人,从中赚取差价。
经警方统计,其自2019年2月至5月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共转卖自己购买来的公民个人信息6740余条,获利超过20000余元。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所倒卖的个人身份信息被他人利用,致使多人被诈骗,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
犯罪嫌疑人谢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19年9月3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