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两大制度,财付通被罚149万元


作者:罗佳明
编辑:罗佳明
时间:2019-09-16 16:45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更新行政处罚公示表称,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相关制度,被警告并处以罚款14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财付通在近两年来频频因各种原因遭到监管的罚单,2018年7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官网披露的关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显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备案程序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未按规定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此外,财付通还因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等行为遭到罚款。

根据企查查,深圳市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持股95%,深圳市世纪凯旋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

官网信息显示,财付通公司是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大型企业,具体业务类型包括网关支付、快捷支付、余额支付,应用产品包括微信转账、条码支付、理财通等;财付通公司银行卡收单业务以微信支付和手Q钱包条码支付为主,包括收款扫码与付款扫码等;财付通公司跨境支付及国际业务的主要应用场景为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