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奔驰车刚开1个月就出状况,高速路上突然降速被追尾,究竟该谁担责?


作者:李晓明
编辑:李晓明
时间:2019-10-11 18:07

价格超过80万的奔驰车,刚买不到一个月就状况频出,车主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时突然降速,结果被后车追尾受损严重。车主要求4S店全额退款并赔偿精神损失,4S店却称车辆无质量问题拒绝赔偿,这究竟是谁的责任?

新车在高速路上突然降速被追尾

近日,消费者檀先生来电向浦东消保委投诉:今年7月1日,他在某奔驰4S店购买了一辆奔驰GLE350汽车,共支付824376元。提车后,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曾突然出现无法提速,但过了几分钟又自行恢复的情况。

8月份,檀先生驾驶新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又突然降速,车速保持在10到20码,始终无法提速,导致车辆被追尾,损坏严重。他与经营者联系交涉,未得到满意解决方案。

事故后,厂方对车辆进行了检测,但无法判定车辆故障原因。檀先生认为是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在高速上出现如此危险的状况,已对其造成心理和精神上的阴影及伤害,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要求经营者全款退车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却被对方拒绝。

检测排除车主误操作原因

接到投诉后,浦东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取得了联系,售后朱经理表示该车辆厂方已做过检测,但确实没有检测出任何故障问题,不排除檀先生有误操作行为导致车辆无法提速。

由于对事故责任认定存在争议,4S店负责人与檀先生签定协议:“如厂家检测结果无明确证明是消费者误操作原因导致的,公司将以质量问题程序处理该事件。”

在等待一段时间后,4S店向檀先生承认,检测结果不存在消费者误操作因素,同意给予退车,但要扣除14000元的折旧费,檀先生对此不认可。

檀先生表示商家既然同意给予退车,就证明汽车肯定存在质量问题,花了这么多的钱想买辆好车,没想到会带来这么多麻烦;而且车辆送检期间商家没有主动提供备用车辆,檀先生认为商家没有处理问题的诚意,坚持要求商家全额退车。

同时,檀先生还表示事故发生后受到惊吓,对于开车已产生心理阴影,直到现在还没缓过神来,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而奔驰朱经理明确表示公司只同意给予退还车价、购置税、代理服务费和装潢费共计805507元,保险费由保险公司另退,其他赔偿不予支持。

4S店同意全款退车

由于双方对于退款数额和精神损失赔偿存在差异,消保委介入进行了调解。

在消保委调解员再三沟通下,檀先生父子表示精神损失费可以作出让步,哪怕只赔偿1万或2万也是一种诚意的表现,但经营者还是坚持之前的态度,拒绝赔偿,双方各持己见,无法达成一致。

消保委认为,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及《消法》的相关规定,4S店应该承担瑕疵举证责任。如果经营者在无法确认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应该有利于消费者原则。

经过消保委调解,檀先生考虑再三后同意商家酌情赔偿,但坚持要全款退车。奔驰售后也最终同意给檀先生全款退车及补偿费用共计830000元约定三个月内完成退款,檀先生表示满意。

目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汽车投诉呈上升趋势。消保委希望4S店与厂家能够重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根源,避免其他车辆出现类似情况,并进一步严格管理好产品制造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升生活品质提供质量和安全保障。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