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柜晚取件要付钱,不给不能取了?小编赶紧去试了试


编辑:沙情奕
时间:2019-10-16 11:53

双十一又要到了!

又到了集中拆快递的快乐时光!

然而!

最近小布的同事说,

快递柜里的包裹要是迟拿,

得付钱才可以取出,

她每次都是付1块钱才拿的快递,

积压了许多快递的拖延症小布

赶紧拿着手机去快递柜试了试……

关注快递柜微信公众号,

扫码后果然出现了大大的打赏二维码,

不过下面也有个稍微小些的按钮,

写着“跳过赞赏,免费取件”

小布给同事看后,

她表示看到的按钮是灰色的,

小布去网上搜了搜,

不少网友也表示,

看到的按钮是这样的↓

灰灰小小的按钮

让人很容易忽略,

一不留意就会支付赞赏费用。

不少网友说,

这不就是诱导付费吗?

对此,丰巢的回应是这样的↓

目前公司的快递柜取件业务并没有强制收费。超过7个小时赞赏1元的情况确实存在,不过消费者可自主选择。如果是误赞赏,消费者可致电丰巢官方申请退还。

于是小布拨打了

丰巢的客服电话(4000633333)

语音电话选项中没有退款项目,

投诉建议的人工座席一直繁忙,

多次拨打也没能打通。

那么,其他快递柜企业也是这样的吗?

截至目前,

市面上的快递柜企业

对于免费保管期限和计费规则

尚未有统一标准,各家规定不一,

但多家快递柜明确表示:

超期收费环节不能跳过↓

丰巢:

采取“赞赏式收费”,用户可自主选择。

格格货栈:

只要超出期限就强制收费,根据超期时长计费

格格货栈《用户使用条款》中约定,约定时间内未取出物品的,格格需向收件人收取一定超期占用费用。其中——

  • 收费对象指的是“累计取件5件以上的用户”

  • 计费规则上,免费保存时间20个小时

  • 超期按日收取保管费用,1元1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

中邮速递易:

速递易快递柜有一定的免费保管时间,逾期需支付一定费用才能开箱取件,而且该环节不能跳过。

不过,逾期费用计算因快递柜所处小区、货物占用时间而不同。对该费用有疑问的消费者可致电速递易官方咨询。

对此,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表示

用户赞赏字体过小 涉嫌欺诈收取保管费

同时,

未经同意将包裹塞快递柜,超时保管费由快递公司承担

用户赞赏字体过小  涉嫌欺诈收取保管费

虽然用户赞赏的名义,形式上来看属于赠予的性质,而非收取保管费用,但是,因为设置的字体较小,导致用户很容易误认为是强制收取的保管费而非所谓赞赏费。

因此,这种做法涉嫌通过欺诈的方式收取保管费,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涉嫌违反《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在保管期限内从事这种行为,则涉嫌违法。已经赞赏的用户完全可以要求退回费用。

经同意将包裹塞快递柜 超时保管费由快递公司承担

那么在超过保管期后,这笔保管费用户该不该付?消费者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消费者事先指定的具体地点、收件人进行寄送,如果快递员没有经过收件人或发件人的同意而直接把快递放入快递柜,则这种情况并非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消费者完全可以追究快递公司的违约责任。

至于因此而产生的超时保管费,应该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

事实上,10月1日起,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

就已经正式施行,

对“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

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等

均有了明确规定↓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上海市邮政局也表示,

若市民发现快递公司违反条例相关要求,

可向邮政部门投诉↓

局里已经加强此方面的监管,要求快递企业按照条例要求,把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若市民发现快递公司违反条例相关要求,可向邮政部门投诉。对于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将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

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http://sswz.spb.gov.cn/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进行申诉:已向企业投诉,超过7日没有处理结果;已向企业投诉,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网站暂不受理物流件申诉)

你遇到过相同的情况吗?

来源:浦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