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闪电退款”诈骗电商平台,18人被公诉


作者:佟继萍 简宁
编辑:黄慧青
时间:2019-11-11 13:55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为网络购物增添了便利性和保障,一些网购平台还在此基础上衍生出申请退货就先行退款的“闪电退款”售后服务。然而,就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服务实施诈骗。今年以来,长宁区检察院共计受理相关案件35件40人,诈骗金额从人民币6千余元到24万余元不等,目前已对其中18人提起公诉。

退款不退货骗取3.7万余元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均使用了“退款不退货”的作案手法。根据“闪电退款”服务规则,符合要求的会员申请退货并寄出商品后即可收到平台的退款,无需等待商品抵达平台仓库。犯罪分子通过申请退货骗取平台的退款,实际上并未将商品退回,而是占为己用或者出售牟利。
现年18岁的小恒(化名)是一名大专在读生,父母常年外出务农,对孩子疏于管教。去年8月,尚未成年的小恒无意中听闻了这一犯罪手法后,便开始尝试,屡次得手后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接下来的10个月间,他在京东商城陆续购买了录音笔、阅读器、拉杆箱等商品,骗取退款后不退货给商家,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其中2.7万余元系成年后骗取),大部分商品都被他出售牟利。
案发后,小恒的父母四处筹钱,向京东退赔了全部损失。

以诈骗罪判刑并处罚金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小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该院提起公诉,日前,小恒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平台漏洞问题,于近日向京东制发检察建议,帮助该公司堵漏建制、预防犯罪,获企业采纳。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