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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很多跑友担心,由于替跑者的信息并未被录入至参赛名单中。疑似“顶包”情况的出现,是否意味着,未提供真实信息的替跑者们,可以轻易的逃脱处罚?
那么,到底该如何确保“最严处罚”能够落实到位?是否可以参照考试作弊的相关管理规定?为此,周到记者咨询了上海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律师。
潘书鸿律师:替跑,最简单的理解就是造假。任何一个造假行为,都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这个危害性主要是依据赛事组织方的影响力来判断。同样的马拉松,省级的、国家级的、还是世界级的,所产生的影响和杀伤力是不同的。
此外,我们还应关注替跑行为是否会给被替跑者带来个人利益。比如说,被替跑者是否可以凭借次成绩,在未来的竞争、考核、考评中获得经济利益。如果存在利益输送,那么,就可能涉及到另一些违法问题了。如果仅是因为赛事名额紧张而转让跑步资格,这个情况相对单纯些。
潘书鸿律师:终身禁赛涉及两个层面,一是终身禁止参加马拉松比赛,二是终身禁止参加上海国际马拉松比赛,但其他比赛仍可参加。如果是第一个层面的禁赛,因为涉及到人身自由问题,需要行政层面的处罚。如果仅是第二个层面的终身禁赛,那么,只要主办方有足够的证据证实违规参赛者是不可信的,主办方禁止违规参赛者参与活动的举动,受法律支持。
从民事诉讼角度分析,参赛者参加比赛,等于认同了比赛的活动规则,在比赛中违反活动规则,至少可被认定为存在违约行为。既然已经选择了参加赛事,当然要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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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法规中,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替考”、“枪手”等行为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潘书鸿律师: 仅上海马拉松比赛这个活动,还不能简单的和考试相比较。考试作弊行为是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专门加以规范的。考试作弊入刑,目前也仅针对于国家级考试中出现的作弊行为。这和目前所讲的体育赛事,是有区别的。
潘书鸿律师:就目前来说,利用刑法原理对替跑进行处罚尚不现实,但我们或可考虑未来利用信用评价体系,对替跑者进行约束。对于影响严重的替跑者,我们可以不仅仅应用道德层面的惩戒,还可以将其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信息评价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