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银行理财收益已经连续20个月持续下跌,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人民币产品平均收益率跌破了4%。而银行净值化转型也仍有阻碍,客户对于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接受度还是普遍较低。因此,很多投资者转而选择了银行代销的银保产品。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投资者并不清楚银保产品的真实身份,以为和银行理财一样都是由银行负责的。殊不知银行作为兼业代理机构,只负责代理销售保险,其他售后服务、理赔事项均由保险公司承担。
记者提醒市民们,购买银保产品一定要注意风险,不要被一些模糊的信息混淆以为银保产品就是收益更高的银行理财。投资者在购买银保产品前,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内容,明确自己购买的产品性质。已经购买的投资者有需要的话,可以根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维权,如果在犹豫期内则可退回合同申请撤销。
普益标准监测最新数据显示,11月,银行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人民币产品平均收益率跌破4%,仅为3.98%。这已经是银行理财收益连续20个月下跌了,不免让许多投资者萌生了退意。
同时,银行在不断推进净值化转型,例如,9月6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就将其现金管理类产品“财富日日升”由预期收益型产品调整为了净值型产品。然而,客户对净值型产品的接受度仍然未见明显提高。很多投资者习惯了预期收益型产品,对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短期内很难完全接受。因此,银保产品成了许多投资者的新选择。
而且银保合作由来已久。1996年,华安、泰康、新华等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率先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通过银行渠道销售保险产品,开创了我国银保合作的先河。经过多年发展,银保合作已由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发展到产品、服务、投融资等全方位业务合作。
长久的合作关系更加深了投资者对于银保产品的信任,甚至慢慢混淆银保产品和银行理财,认为两者性质相同。市民王先生就告诉记者,他以为银保产品和银行理财没啥区别,都是银行卖的,肯定有保障。而且收益还能在4%以上,比买银行理财划算多了。
那银保产品真的和银行理财一样由银行提供保障和后续服务吗?
其实不然,代销保险产品只是属于银行的中间业务,是银行借助自身良好的信用形象和接触潜在客户的便利,代替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从中获取手续费的一种服务。合作的产品范畴主要是条款相对简单、偏投资或储蓄功能的寿险产品。银行作为兼业代理机构,只负责代理销售保险,其他售后服务、理赔事项均由保险公司承担。也就是说,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产品的运营管理是由保险公司负责,因此保险产品的安全性和收益率能否实现,要看保险公司的运营管理水平。
作为金融业中最主要的两个行业分支,银行业和保险业相互间的合作不仅能拓展双方的业务发展领域,还能催生更加丰富的金融产品类型和服务,满足客户日趋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但同时也会衍生出一系列的风险和问题,过去还存在不少监管真空或灰色地带,使得不少投资者受骗上当。
比如,有个别银行销售人员为了业绩,会模糊银保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区别,对缺乏相关知识的投资者就将银保产品介绍成所谓的高利息“定期产品”,实际上是诱导投资者购买保险产品以达个人业绩。再加上很多投资者不详细阅读产品信息和合同书,更是对于自己购买的产品为何一头雾水。
针对这一情况,此前,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销售行为回放、重要信息查询和问题责任确认。
另外,保险产品还需要设有犹豫期,即一年及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已收全部保费。为了预防投资者通过银行渠道购买存在受骗上当情况,银行保险渠道犹豫期额外增加5天。
2019年8月,银保监会还推出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商业银行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向客户全面客观介绍保险产品、各类宣传材料应当按照保险条款全面、准确描述保险产品而不得夸大等条例。这些条款正是从解决销售误导,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出发的。
此外,银保产品所谓的高利息在今后也将不复存在。今年9月,银保监会还曾发文要求,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不久前,更是约谈了13家人身险公司总精算师强调了该问题。很快,多家保险公司就紧急停售了相关年金险产品。业内人士分析,评估利率的调整意味着预定利率3.5%以上的新产品此后将较难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