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模吕燕连发数条微博,指责影儿集团抄袭其品牌“COMME MOI”的多款女装设计;影儿集团则连发声明,直言对方是为了获取巨大的曝光量。
继影儿集团诉吕燕及其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后。近日,上海浦东法院开庭审理了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诉影儿集团著作权侵权一案。
今年3月27日,超模吕燕在微博上连发两条微博,指责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儿集团”)旗下品牌抄袭其主理品牌“COMME MOI”(以下简称“CM”品牌)的部分衣款。并在第二条微博中称影儿集团为“抄抄集团”。
据悉,吕燕是2000年世界超级模特大赛的亚军,在2013年创立个人品牌“COMME MOI”,其公司主体为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服装服饰、鞋帽、箱包等系列产品。该品牌在全国有9家直营店,并在天猫商城开设“CM女装官方旗舰店”,服装价格在500元至12800元不等。其品牌衣款曾被章子怡、巩俐等明星穿着出席活动。
之后4月26日至29日,吕燕正式发出律师函,指控影儿时尚集团涉嫌抄袭,要求影儿时尚集团立刻下架并销毁相关产品,同时向主理人吕燕及品牌道歉。
▲“COMME MOI”品牌和影儿集团旗下“奥丽嘉朵”衣服对比图
5月9日,吕燕在微博上写道:“彼此尊重请从尊重原创设计开始;请从尊重设计师的劳动开始;请从尊重同行的知识产权开始。”
今年6月,吕燕的微博被演员孙俪、“多妈7788”等明星、大V 相继转发,孙俪在转发微博中写道:“做一个品牌不容易,支持我的朋友吕燕。”
根据天眼查消息,影儿集团的公司主体为深圳影儿时尚集团有限公司,简介为“女性着装方案服务商”,旗下创立了“Yiner音儿”、“Insun恩裳”等6大品牌,全国近1500家门店。
面对吕燕的抄袭指控,今年3月29日,影儿时尚集团在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吕燕的自媒体账号中所示的‘抄袭’衣款,均无任何法律依据。
声明指出,影儿集团旗下品牌的衣款创意研发都是源自全球时尚界上百年的沉淀和积累,源自当下的流行趋势,任凭一两处相同或相似,就指责影儿集团抄袭,已经对影儿集团旗下品牌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
同时,影儿集团在声明中强调,作为一个成立已有23年的中国服装行业第一代多品牌集团公司,其非常尊重知识产权和研发创新的时装企业,目前的研发团队人员已达300名。
今年5月5日,影儿集团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就超模吕燕多次在微博上指责影儿集团是“抄抄集团”,造成影儿集团重大名誉损失和巨额经济损失一事,起诉超模吕燕及其公司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公开道歉。
11月2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影儿时尚集团起诉吕燕及其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初次开庭后,原告完成全部证据的举证和陈述,被告对原告的证据进行了完整的质证,该案将在2020年1月21日再次开庭审理。
在影儿集团看来,吕燕发布的微博更像是一种碰瓷炒作:“‘COMME MOI’的衣服销量都不高,无论最后官司谁输谁赢,她都获得了巨大的曝光量。”
▲影儿集团发表的声明
继影儿集团提起诉讼之后,今年7月,“CM”品牌的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正式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上海是你商贸有限公司要求深圳影儿时尚集团等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并赔礼道歉。
12月16日,该案在浦东法院开庭。
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提交了一份一千余页的证据本,包含“CM”品牌三套衣款的工艺设计、成衣样式图片,以及影儿集团相似衣款的吊牌信息。
12月16日开庭后,影儿方代理律师表示:流行趋势绝非某个企业及设计师独有的“专利”,这不仅是服装产业一贯以来的行业惯例,也是全球著作权法明确界定的保护范围之外的内容。吕燕的诉讼请求显然没有任何法理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吕燕及其所有的诉讼请求。
在影儿方代理律师看来,吕燕的诉讼请求纯属系无中生有的维权“伪命题”:所有的事实都应当是用有依据的事实,有事实依据、有法律依据才能讲,捕风捉影、主观推断不能作为本案定案的证据。
而随着庭审的进行,这起服装行业罕见的知识产权纠纷,孰是孰非,通过更多相关证据的曝光,也将有更多的细节向公众呈现。
影儿方代理律师也提到,影儿并不否认服装的著作权,而是主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界定哪些服装是能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吕燕方所提出的服装是具有日常穿着功能性、在线上线下进行公开售卖的普通商品,并不属于艺术作品或者美术作品。
对于被告影儿集团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以及设计、生产涉案衣款的时间节点等焦点,还需要原告、被告进一步质证。
据悉,本案将择日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