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家医院实行最严住院管理制度


作者:陈里予
编辑:吴琼
时间:2020-02-24 18:09
根据市卫健委印发《加强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十项举措》的通知精神,本市各级医院要严格病房探视管理,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必要时经病区护士长同意后进入;重症患者、术前谈话等特殊患者,实行限时、限人错时探视制度。
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

为了减少医院内的人群聚集,这几天上海多家医疗机构发布公告,实行最严探视管理制度

多家医院表示,现在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实行最严住院管理制度是为了减少院内交叉感染,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需要患者及家属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在此特殊时期,医院内的护士和医生进行专业护理、照顾和陪伴,请市民放心。

全面停止家属探视,原则上尽量不陪护。

如有特殊需要,请向各病区护士台申领家属陪护凭证,陪护家属须完成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原则上陪护人员不能变更

门诊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候诊时,请您间隔座椅就坐;排队时,请与其他人员保持一定距离;请减少触摸公共物品,触摸后请使用免洗洗手液。

若病情确实需要陪护的,自2月24日起每位住院患者只能固定一位家属陪护,初次入院时,请固定陪护家属携带身份证配合进行个人信息填写,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建议同时出示“随申码”。完成调查并合格者,病区会开出陪护证(陪护人员在患者住院陪同期间不能离院)。

门诊谢绝陪同人员,如特殊需要,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家属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急诊谢绝陪同人员,如病情较重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

自2020年2月20日起,在住院陪护上,病情比较轻的患者由护士护理照顾,取消陪护

病情比较重的,每位患者固定一位陪客,发放病区陪客证,陪客证上有患者床位号、姓名、住院号,陪客姓名、身份证号,陪客还需提前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血常规和CT检查,签署承诺书,病区登记陪客信息,每天监测体温并记录,陪客一般24小时不能离开病房

病区内尽可能减少护工,留下的护工必须经过流调,并24小时值守病区。

2020年2月21日起,严格住院患者探视管理,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

1月23日起,全面暂停家属探视和陪护,对因医疗需要确需进入病区谈话、在做好家属实名登记、健康监测和防护的基础上,发放一次性临时出入证。

 

即日起,停止所有住院病人(包括急诊观察病房)亲友探视和陪护。

院方表示会竭尽全力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如个别病人医疗需要必须陪护的,所在病区的负责人将会具体联系。

没有特殊事由,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医院。

自2月24日起,住院病区实施全封闭式管理,谢绝患者家属探视

如因病情危重需要家人陪护的,仅限固定1人,并请配合院方做好相关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护措施,必要时须完善胸部CT和血常规检查等检查。

位于嘉定的瑞金医院北院,在2月22日完成 “暂停住院患者探视及限制陪护”新规制定。

住院病区试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格病房探视管理,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限流陪护,患者住院期间亦不得请假离院,医院对已在院的全部患者及家属进行宣教告知。

为了便于家属和医师能及时进行医疗沟通,医院在各病区门口连夜设置起了临时谈话区,并全院电子屏、各入口、各楼层电梯、病区门口张贴通告。

住院期间,采用限制探视措施。普通病区每日探望时间为:15:00-17:00,ICU无特殊原因不接受探视。进入病区时需接受体温检测。

为减少交叉感染,请尽量固定陪护人员,住院患者原则上每日限1人陪护。

如有发热、疫情相关接触史、其他可疑不适(乏力、干咳、咳嗽、流涕、咽痛、腹泻等),请勿来院探视、陪护。

陪护、探视期间请相关人员戴好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医院将严格病房探视管理,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必要时经病区护士长同意后进入;

重症患者、术前谈话等特殊患者,实行限时、限人错时探视制度

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

严格控制所有住院病人(包括急诊观察病房)亲友探视和陪护,医院会竭尽全力为患者提供医疗安全和生活等方面的保障。

如个别病人医疗需要必须陪护的,所在病区的负责人将会与您具体联系。

没有特殊事由,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医院。

住院病人探视

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如家属确有探视需求,应向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并取得同意。

有医疗业务需要(重症患者、术前谈话签字、手术当日等情况),患者家属可在医院统一规定时间内探视

住院患者出现紧急情况,由医院通知患者家属即刻来院。

患者家属凭医院统一平台发送的短信,从医院西三门(林泉路近泉口路)进入,并配合接受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每位患者原则上只能由1位家属探视,根据医院短信注明日期来院,探视时间规定如下:

手术科室15:00——16:00,

非手术科室16:00——17:00,

妇产科、儿科17:00——18:00。

探视人员在院期间要做好有效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住院病人及其陪护

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病房。

确需陪护的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由医院发放陪护证。病区护士做好个人信息登记。

陪护证为陪护人员进入医院及病区的证明,进入病区后主动将其交给主班护士。每张陪护证按照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并妥善保管。

陪护人员在陪护前须接受体温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陪护人员在院期间须做好有效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陪护人员陪护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医院,特殊情况经病区护士长同意方可外出,擅自离开将取消陪护资格。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