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这3类人员有补贴可领!还有这些津补贴都是你的


编辑:沙情奕
时间:2020-04-06 17:56:50

@困难职工

上海发放疫情期间生活补贴

市总工会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关心关爱困难职工,本市及时加大帮扶工作力度,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

在向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发放常态化帮扶金127万余元的基础上,再次追加帮困资金——

■ 向本市已建档的629户深度困难职工一次性发放2000元的疫情期间生活补贴。

■ 向本市已建档的205户困难职工一次性发放1000元的疫情期间生活补贴

据悉,该笔生活补贴将尽快发放到相关人员账户。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

临时性工作补贴提高1倍

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3月印发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护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
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

各地要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

上海研究出台的《关于改善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加强对医务人员关心关爱的若干措施》指出:

落实医务人员相关待遇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补助补贴;

■ 对因履行防控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职的医务人员,认定为工伤,符合烈士评定(批准)条件的,做好评定申报。

工会要做好相应补助等举措。

@社区工作者

你有一笔工作补助可拿

民政部3月7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省级民政部门重点推动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任务指导市县制定工作补助标准,确保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发放到位。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民政部门要协调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伤害保障,特别是要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因公殉职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按照法规政策规定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普通人员相关津贴补贴

@退休人员

本月15日可领老年综合津贴

根据《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

老年综合津贴按季度发放,发放日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

就是说,本月15日,你即可领到第二季度的津贴啦!

发放年龄及金额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标准如下——

  • 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 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 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 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 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还有一个便民消息!民政局表示:

为进一步优化敬老卡发放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4月起申请老年综合津贴的,敬老卡领取方式由原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现场领取”调整为邮政部门“寄送到家”。

■ 如遇老年人不在家等特殊情况未投递成功的,可至老年人指定自领受理网点现场领取。

@加班职工

清明3天都加班至少可拿798.14元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清明节期间加班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方式计算:

4月4日为法定节假日

应按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补休来替代。

4月5、6日为休息日

休息日加班首先安排补休,加班2天补休2天。若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019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80元。若全部加班又不补休(应该不会),清明至少应拿798.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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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