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一周幼儿园自愿组织线上开放日,多区明确统筹排序细则,严控班额!


作者:李星言
编辑:李星言
时间:2020-04-15 15:43:07

准备入园的宝爸宝妈注意啦!全市16区统一公布本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发布。今年仍处于入园高峰,各区在班额控制、入园统筹排序、民办园招生规范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幼儿园自愿组织线上开放日

今起至4月23日,有意愿的幼儿园可线上组织园所开放日活动。各幼儿园招生范围信息可在各区招生政策中查询,或拨打各区招生咨询电话。各区招生政策及咨询电话,可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首页查询。

此外,周到君留意到,除个别区在教育局网站上已公布对口地段外,幼儿园对口范围公布方式主要在各园所的网站、幼儿园门口以及居委会等处公布,家有适龄幼儿的宝爸宝妈记得及时查看哦!

今年报名幼儿园小班的幼儿,应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报名托班的幼儿,应满30个月(2017年9月1日—2018年2月28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有意愿就读托班的适龄幼儿。

各位家长需要在4月24日-4月30日期间,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之后各区开放区报名系统后再进行报名。

杨浦黄浦公布录取排序统筹细则

今年仍处于入园高峰,周到君发现,各个区对录取排序统筹也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比如,杨浦区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到地段所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办理报名验证手续:

①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本地段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②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而该区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则是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

①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②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③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黄浦区则规定,2020年1月1日后(含2020年1月1日)入户的适龄幼儿属于统筹对象。

据该区招生政策显示,市级示范园仅接受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2019年12月31日)入户的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本街道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市级示范园、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符合相关要求的适龄幼儿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2019年12月31日前(含2019年12月31日)入户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的小班适龄幼儿报名非市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020年1月1日后(含2020年1月1日)入户、户主符合相关要求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属于统筹对象,将视名额情况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

严控班额,禁止民办园计划外招生

对班额,各区进行了严格的限定。

比如嘉定区就规定,托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民办幼儿园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班额,但不得超过班额数的10%。严禁幼儿园在计划数外自行招生,不得招收非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不得招收办学许可证规定以外的对象。

徐汇区也明确规定,严禁民办园计划外招生。民办幼儿园的入园办法、相关宣传广告与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此外,民办幼儿园在优先录取徐汇户籍幼儿需求基础上,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视学额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

附录:徐汇、杨浦、黄浦、嘉定等区入园细则

【徐汇区】

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本区户籍小班幼儿。

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户籍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满足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3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幼儿本人)一致的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照幼儿出生日期至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园,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园。

3.本区集体户籍且居住在徐汇区的适龄幼儿,当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招收学额时,按居住地“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区域统筹。

4.外省市户籍适龄幼儿,在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父母《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年限、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居住情况等排序,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优先安排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且购房的人员子女。

信息登记

市级平台信息登记

拟报名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小班的幼儿均需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和登记编号。

登记时间:4月24日12:00至4月30日24:00

登记网址:https://shrydj.edu.sh.cn

区级平台预约时间

拟报名徐汇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小班的幼儿均须登录徐汇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预约现场审核验证时间。

  预约时间:5月18日10:00至5月22日22:00

  预约网址:https://xhye.xhedu.sh.cn

幼儿园现场审核验证

(1)本区户籍幼儿根据《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预约登记的时间段到指定幼儿园验证材料。

验证时间:5月23日至5月24日

(2)外省市户籍幼儿根据《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预约登记的时间段到指定幼儿园验证材料。

验证时间:5月24日下午

(3)本区户籍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孤独症(自闭症)、脑瘫等各类残疾儿童,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后,由区特教指导中心备案(联系电话:54191521)。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验证报名;其余各类残疾儿童经区特教指导中心组织咨询评估后,由幼招办安排进入相应的幼儿园就读。

现场验证需携带材料

(1)本区户籍: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户口簿(2020年4月15日之前入户)、出生证、房产证(或公有居住房屋租赁凭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区集体户籍的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集体户籍证明、出生证、居住证明(父母一方的产权证或合法租房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为徐汇区、且至2020年9月1日仍在有效期内。正常续签顺延的居住证视为同效)、积分通知书、父母一方《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居住地地址为徐汇,且与居住证中的信息一致)、户口簿(幼儿户口须随父或母)、适龄幼儿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和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幼儿所持的居住证或居住凭证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的地址、以及本区自购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各幼儿园需对登记的外省市适龄幼儿及其父母的相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幼儿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

(3)港、澳、台: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及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出生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

(4)其他情况

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的海外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的子女,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父母一方的本区户籍证明、适龄幼儿护照、《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房产证(产权所有人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生证。

持有本市户籍,但因“动拆迁或房屋征收”户籍暂时没有迁入本区居住地的适龄幼儿,家长(仅限一人)携带纸质《2020年徐汇区入园预约登记表》、适龄幼儿本人户口薄、出生证、动迁安置协议和居住地房产证(房产证须为适龄幼儿父母或本人)。

民办幼儿园招生

(一)拟报名徐汇区民办幼儿园小班的幼儿可通过幼儿园官方网站、招生热线了解报名方法。

(二)本区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按照区域招生工作要求,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严禁民办园计划外招生。

(三)民办幼儿园的入园办法、相关宣传广告与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四)民办幼儿园在优先录取徐汇户籍幼儿需求基础上,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视学额情况可扩大招生范围。

招 生 纪 律

(一)各幼儿园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家长宣传今年的入园办法,应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规定进行招生入园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

(二)为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成立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区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正常的招生秩序和入园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三)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做好有关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区幼招办、应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负责地处理好有关问题。

【黄浦区】

一、报名前置要求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先登陆“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登记时间为4月24日至4月30日。

登记完成后,注册手机会收到登记成功短信,监护人须保存短信,记录登记编号,并打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为网上报名做好准备。

二、招生原则

(一)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优先安排

(二)统筹协调

(三)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依证、依次逐步解决

(四)先登记后报名、免试入园

三、小班新生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条件

本市户籍幼儿: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入户的,户主须为幼儿的直系亲属)或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房产证。

非本市户籍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四、小班新生报名及验证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时间:5月8日——5月23日

2.报名入口:黄浦区幼儿园招生报名信息平台(网址:http://yjzs.hpe.cn/yeyzxbm,以下简称“区报名系统”)

3.注意事项

(1)“区报名系统”的登录名、密码与“市登记系统”一致。

(2)按照幼儿户籍选择相应通道进行报名,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现场验证后方可生效。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本区户籍(房产)幼儿,若户籍地和房产地不一致的,只能从户籍或房产所在地中选择一个地址作为报名和录取的依据。

(4)市级示范园仅接受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含2019年12月31日)入户的本区户籍幼儿报名,其他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本街道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无论是否报名市级示范园,本市户籍幼儿都必须在户籍(房产)所在街道中的非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中至少选择一所报名。

(5)非本市户籍幼儿可选择居住证明地址所在街道内的一所非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公办报名点),报名点仅进行非本市户籍幼儿报名信息采集,与是否录取、录取园所无直接关系。同时由于公办幼儿园名额有限,非本市户籍幼儿务必选择一所公益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

(二)现场验证

1.时间:5月23日——5月24日,家长可在网上报名时预约具体的时间段。

2.地点:网上报名选择的所有幼儿园验证点。

3.注意事项

(1)现场验证需要家长携幼儿前往。

(2)本区户籍(房产)幼儿,验证当天需携带在“市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儿童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报名信息的相关材料。

(3)非本市户籍幼儿,验证当天需携带在“市登记系统”打印的《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或登记成功短信及儿童、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对市级登记系统中的信息进行修改或补登记,可以携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23日至5月24日,在幼儿园验证点进行修改。

五、小班新生录取办法

1.市级示范园、民办幼儿园面向全区符合相关要求的适龄幼儿自主招生,采用电脑派位等方法录取。

2.2019年12月31日前(含2019年12月31日)入户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的小班适龄幼儿报名非市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当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依据一定的条件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3.2020年1月1日后(含2020年1月1日)入户、户主符合相关要求或办妥产权人符合相关要求的房产证的小班适龄幼儿属于统筹对象,将视名额情况在全区范围统筹安排。

4.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父母一方持本区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园。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非本市户籍小班适龄幼儿,按照“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持证打分,视学额和打分情况逐步安排入园。外籍、港澳台幼儿参照执行。

5.各幼儿园录取工作均不以网上报名与现场验证时间先后作为录取依据,家长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级平台登记、区级平台报名和现场验证即可。

六、其他情况幼儿报名

(一)特殊需求幼儿报名

区域内常住户籍的残疾幼儿,中、重度智障幼儿,可与学前特教指导中心(地址:河南南路689号,电话:63085068)或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卢湾辅读实验学校(地址:斜土路265弄30号,电话:63016262)联系。听障幼儿可与上海市第四聋校(地址:皋兰路31号,电话:53828735)联系。此类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小班适龄幼儿,也须登陆“市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二)中、大班插班报名

1.报名对象和条件

2014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未在本区入园的幼儿。

(1)本市户籍幼儿: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入户的,户主须为幼儿的直系亲属)或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的有效。

(2)非本市户籍幼儿:外省市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外籍、港澳台幼儿:幼儿及父母需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证件,同时具有在本区内合法居住的相关证明。

已经在我区入园(含民办)的儿童原则上不再受理插班报名。

2.报名办法

5月8日至5月23日期间,登录“区报名系统”(网址:http://yjzs.hpe.cn/yeyzxbm),按照所在街道选择指定幼儿园作为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中、大班插班报名对象无需在“市登记系统”进行登记。

3.现场验证

5月24日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现场验证,所有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经现场验证后方可生效。现场验证需携带幼儿本人前往。本区户籍(房产)儿童验证当天需携带幼儿户籍证明、房产证、预防接种卡等印证网上报名信息的相关材料。非本市户籍幼儿验证当天需携带儿童及父母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附件3)。

4.录取办法

本区户籍(房产)幼儿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而定。非本市户籍幼儿录取与否视有无插班名额和打分情况而定。

(三)托班幼儿报名

2017年9月1日-2019年2月28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有入托需求的,可查看“黄浦区招收3岁以下幼儿的公益性托幼机构信息表”(附件4)了解相关信息。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3288532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黄浦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街道

名  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招生范围

外滩

街道

南京东路幼儿园

天津路100号

63221971

本街道

宁波路幼儿园

宁波路120弄8号

63217312

本街道

南京东路

街道

星光幼儿园

顾家弄54号

63615588

本区

音乐幼儿园

厦门路180号

63260811

本区

好小囡幼儿园

新昌路331号

63279098

本街道

威海路幼儿园

威海路112号

63271523

本街道

小东门

街道

紫霞幼儿园

中华路195号

63280764

本街道

中华路幼儿园

光启南路161号

63699749

本街道

豫园

街道

永安路幼儿园

福佑路144号

63307050

本街道

松雪街幼儿园

松雪街78号

63288211

本街道

老西门

街道

蓬莱路幼儿园

蓬莱路82号

63771035

本区

文庙路幼儿园

先棉祠南弄15号

63770533

本街道

回民幼儿园

仪凤弄27号

63774641

本街道

荷花池第二幼儿园

学前街136号

63771915

本街道

半淞园路

街道

荷花池幼儿园

瞿溪路468号

63083023

本区

荷花池幼儿园(海珀部)

徽宁路238号

63031022

本区

蓬莱路幼儿园(中福部)

海潮路181号

63460106

本区

瞿溪路幼儿园

普育东路71弄6号

33760750

本街道

学前幼儿园

制造局路365弄4号

53099951

本街道

西凌第一幼儿园

西藏南路1374弄6号

63122893

本街道

淮海中路

街道

复兴中路第二幼儿园

复兴中路423号

63849330

本街道

思南新天地幼儿园

黄陂南路707弄7号

63848124

本街道

重庆南路幼儿园

重庆南路249号

63851784

本街道

瑞金二路

街道

思南路幼儿园

皋兰路11号

63842577

本区

瑞金一路幼儿园

巨鹿路316号

33080674

本区

大同幼儿园

陕西南路271弄51号

54652676

本街道

打浦桥

街道

汇龙幼儿园

蒙自西路7号

53019022

本街道

爱童幼儿园

丽园路650号

63770334

本街道

五里桥

街道

思南路幼儿园(南部)

鲁班路778弄33号

53591328

本区

奥林幼儿园

瞿溪路1072弄35号

63033272*85

本街道

城市花园幼儿园

鲁班路738弄13号

53018677

本街道

海粟幼儿园

斜土路118弄5号

63018893

本街道


黄浦区非沪籍人士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打分表

 

申请人姓名(幼儿)            出生年月             父母联系电话            

项 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都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分值

自评

审核

备注

基础

条件

16分

父母稳定

居住情况

(7分)

B、C两项二选一积分。父母不累积计分。

A.父母一方持招生区域内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得2分。

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磁卡。

2



《居住证》办理年数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

B.持有对口招生地段内产权证,且产权人是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得5分。

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屋产权人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5



“直系亲属”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C.直系亲属有招生区域户籍的,得3分(“直系亲属”特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1.直系亲属户籍证明。

2.直系亲属与儿童关系的证明。

3

父母稳定

就业情况

(8分)

A、B两项二选一积分。父母不累积计分。

A.父母一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连续满1年计1分,总分不超过8分。

父母一方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证明。

8



社会保险缴费年数从2020年5月起向前计算。

B.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签注2次及以上得2分,签注1次得1分。

父母一方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上载明的“灵活就业登记情况”)。

2

幼儿证照情况

(1分)

幼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户籍证明得1分。

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奖励

条件

4分

(父母不累积计分)

技术职称

或岗位证书

(3分)

父母一方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高级岗位证书得3分、中级得2分、初级得1分。

父母一方的技术职称或岗位证书。

3



指父母一方取得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岗位证书。

教育背景

(1分)

父母一方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教育背景,得1分。

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

1



指父母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

合计

20分

总分

20




 

【杨浦区】

一、指导原则

(一)公益普惠、统一部署的原则。根据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变化,区教育局制定入园方案和相关政策,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基本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各园根据教育局统一部署,按照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工作阶段的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统一实施、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教育局和幼儿园应及时通过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学前教育入园工作信息。各类幼儿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切实维护幼儿合法权益。

(三)公办幼儿园遵循“相对就近划块,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区域生源信息采集的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入园计划数和对口范围,保障符合本区条件有需求的适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四)适度控制班额与学额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及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幼儿园班级规模和班额数。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和对口范围,制定入园工作方案,控制办园规模与班额,确需扩班或超班额的,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小班幼儿优先入园的原则。为应对入园高峰,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精神,优先满足小班以上幼儿入园需求。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在确保小班的基础上增开托班。

(六)民办园地段生优先入园的原则。为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继续实行民办幼儿园“购买学额”政策,民办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地段生入园需求基础上,可根据学额情况扩大招生范围,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

二、工作内容

小班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

(一)信息登记

1.信息登记对象: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的监护人。

2.市级信息登记:2020年4月24日—4月30日期间,监护人需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或前往市民社区附近符合开放条件的东方社区信息苑上网登记)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上海市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如有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监护人通过电话预约,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前教育招生办公室(抚顺路393弄11号)办理。

3.区级报名信息完善登记:2020年5月8日—5月22日期间,完成“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信息登记的监护人,需在“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点击“杨浦区”进行杨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信息的完善登记,获取《上海市杨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以下简称《杨浦区报名表》)。

4.扫码预约现场报名验证:2020年5月8日—5月22日期间,完成“上海市(杨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信息完善登记”的监护人根据入园条件,在“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点击“杨浦区”,扫码预约现场报名验证的园所、时间,每位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进行报名验证预约。

5.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登记信息的;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原则上不修改),监护人通过电话预约,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学前教育招生办公室(抚顺路393弄11号)办理,时间是5月23日—5月29日(9:00-11:30;13:30—16:30)。

6.上海市登记表(含登记编号)和杨浦区报名表将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二)报名验证

符合下列条件的幼儿,持扫码预约现场报名验证的短信通知、上海市登记表(含登记编号)、杨浦区报名表、户口簿或居住证,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的园所办理报名验证手续。

1.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到地段所对应的公办幼儿园办理报名验证手续,按照“园所报名验证、对口录取”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如报名验证数大于招生数的幼儿园将对入户年限、房屋产权人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公示, 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①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本地段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幼儿本人)。

②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本地段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区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集中办理入园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①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住宅类房产证与本市户籍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幼儿本人);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的适龄幼儿。

②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入户的上海市杨浦区集体户口,且实际居住地(以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为准)在杨浦区的适龄幼儿。

③ 持有2020年4月15日前办理的杨浦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廉租房租赁证明(租赁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本区动拆迁安置证明(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的适龄幼儿。

(3)民办幼儿园、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均可自主选择报名验证,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不符合上述招生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持上海市登记表(含登记编号)、杨浦区报名表,自主选择民办园报名验证,时间是5月24日(8:30—16:30)。

(4)各幼儿园须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就读,符合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条件的,智力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到鞍山幼稚园(学前特教中心:图们路3号)报名验证,统筹录取。

2.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区域集中报名验证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集中办理报名验证手续,按照“集中报名、统筹安排”的原则进入公办幼儿园,报名验证地址是抚顺路393弄11号,时间是5月25日—5月29日(8:30—16:30)。

① 持有港、澳、台、华侨、外籍的居住证、通行证或护照,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户籍或杨浦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②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适龄幼儿。

③ 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本区住宅类房产证的适龄幼儿(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幼儿本人)。

(2)园所报名验证对象条件:

① 民办幼儿园:符合上述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选择民办幼儿园报名验证,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② 集办托儿所:符合上述区域集中报名验证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均可选择集办托儿所报名验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杨浦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并能提供1年以上本区合法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幼儿本人《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均可自主报名验证,逐层录取,满额为止,时间是5月23日、5月24日(8:30——16:30)。

③ 不符合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可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和集办托儿所,如报名验证数超过录取数,将根据入园条件逐层录取。时间是5月24日(8:30—16:30)。

(三)录取通知

6月23日,各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发放录取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公开入园工作信息

1.区教育局通过“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教育局专栏—杨浦招生(网址:www.shyp.gov.cn)”向社会公布信息如下:

(1)杨浦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2)本区入园信息,包括当年入园计划(班级数)、对口的入园区域范围、入园办法、收费标准。

(3)区教育局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咨询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2.幼儿园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专栏”,幼儿园和居委会门口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幼儿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园对象(出生年月、对口范围)、市信息登记和区报名信息完善登记的时间及方式、扫码预约方式、现场报名验证的时间地点以及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4月15日—4月23日,全区公民办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园所开放日活动。

(二)依法规范入园工作

招生工作实行单位法人负责制。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入园工作的组织、宣传、解释和协调工作。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三)加强安全卫生防范

幼儿园要合理安排报名验证的人员、场所和时间。加强报名验证工作期间幼儿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四)做好咨询服务

区教育局和幼儿园开通咨询电话,做好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5017733转5565(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详见公示信息。

(五)加强监督管理

区教育局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区教育局将幼儿入园工作纳入幼儿园年度考核中,凡违规操作的公办幼儿园园长等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民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责令及时纠正,拒不改正的核减该园第二年招生计划数。

【嘉定区】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小班新生
招收年满3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户口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与户口簿地址相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相关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可归口优先入园。如辖区内人户一致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幼儿园当年招生计划数时,由各街镇根据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入园。
2.本区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的适龄幼儿
登记在本区的集体或社区公共户籍适龄幼儿,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户籍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3.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幼儿,租赁人仅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廉租房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
4.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本市户籍的适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园的,须持有招生区域内房地产证,产权人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相关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经街镇审验通过后,由房地产证所属街镇视实际资源统筹入园。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幼儿
申请在本区就读幼儿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或本区户籍证明,相关证件须在2020年4月23日之前办理完成。同时须按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定要求,根据父母一方在本区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等情况,完成各指标项目积分的网上填报。各街镇通过幼儿监护人网上自主评分与管理部门线下审核验证相结合的方式,采集相关数据,根据区域实际资源情况,按积分依证、依次统筹入园。未达相应街镇积分分数线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幼儿园。
(二)托班新生
招收满30个月(2017年9月1日—2018年2月28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有意愿就读托班的适龄幼儿。
家长直接登录“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 (http://yeybm.jdjy.sh.cn,以下简称“区报名系统”),选择“托班新生”报名窗口,在阅读招生简章和报名须知后,完成信息登记与报名,经所选幼儿园审验通过后,由幼儿园视实际资源情况确定招收对象。
(三)插班转园幼儿
确因身体状况或家庭特殊原因,上一年度未入园或确需在本区申请插班转园的适龄幼儿,家长直接登录“区报名系统”(http://yeybm.jdjy.sh.cn),选择“插班转园申请”报名窗口,在阅读报名须知后,完成信息登记与报名,经街镇审验后,视街镇公办幼儿园实际资源情况依次统筹安排,优先考虑本区人户一致幼儿,未纳入统筹对象的适龄幼儿可自愿选择民办幼儿园。同一街镇公办幼儿园之间不予转园。
(四)特殊幼儿
本区户籍特殊幼儿凭儿童医学机构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确能坚持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可安排至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中、重度残障幼儿可持相关证明材料至嘉定区成佳学校报名,咨询电话:59530983*8005。
登记、报名途径及方式


(一)登记

4月24日—4月30日,凡符合本区招生对象和相关条件,有意愿在本区申请就读幼儿园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 “市登记系统”(https://shrydj.edu.sh.cn),也可通过“一网通办”进入,完成信息登记,然后点击“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本区相关招生政策。

(二)报名

5月8日—5月20日,完成信息登记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市登记系统”进入“嘉定区”报名窗口,在阅读招生简章与报名须知后,补充信息完成报名。每名幼儿就读意愿须在户籍地与居住地之间二选一。本区3所市(区)示范性幼儿园(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细则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每名幼儿限报1所,但非必选。非本市户籍幼儿家长(含港澳台及外籍幼儿)还须同步完成《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5月20日为本区幼儿园入园报名截止日,之后不可更改信息,家长可通过短信及平台获取招生相关信息。

确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报名的小班适龄幼儿家长,可带齐材料,于5月8日—5月20日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嘉行公路601号)办理信息补登记。6月7日—6月12日至区教育局服务窗口办理补报名及现场验证,补报名成功的本区户籍幼儿纳入统筹对象,由各街镇根据资源情况统筹分配。

补登记需提供材料:幼儿户籍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本区房地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原件。补报名需提供材料:幼儿户籍证明、幼儿出生证、幼儿预防接种证明、本区房地产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结婚证等原件,及《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打印件;外省市户籍幼儿家长还须根据“随迁子女积分规定”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原件;港澳台、外籍幼儿家长还须提供护照,港澳台通行证或居住证等材料原件。

未完成“市登记系统”信息登记和嘉定区报名的对象,不得入园分配。


材料审核及验证


1.示范性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嘉定区实验幼儿园、嘉定新城实验幼儿园及嘉定区中福会新城幼儿园,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家长须按照短信及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时间和要求,于5月23日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2020年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2.公办幼儿园现场审验

凡申请就读本区公办幼儿园(示范园除外),且通过网上初审的对象,家长须按照短信及网上提示的审验地点、时间和要求,于6月6日至现场验证,同时须携带打印的《2020年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逾期视自动放弃。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3.民办幼儿园现场审验及报名

家长可登录“市登记系统”进入“嘉定区”报名窗口查询各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6月13日全区民办幼儿园招生现场审验,家长自主选择,可携带打印的《2020年嘉定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表》《嘉定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积分表》及相应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现场验证。幼儿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验证信息与所填信息不符,视作登记报名无效。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