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继承法》中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林木、文物、著作权等”,其中虚拟财产并未明确包含在内。
今年两会期间,正在审议的《民法典(草案)》继承编中,不仅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同时也扩大了遗产的范围,其中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意味着,虚拟财产有望得到继承。
李林(化名)是一位程序员,平时工作忙、加班多,心理压力也非常大。2019年初,他打算为自己立个遗嘱。他自己解释说,这个想法的诞生,源于他经历了两件事情:一件事情是,李林的亲戚们之前为了老人遗产的归属问题,曾经闹得非常不愉快;另一件事情是,几个月前的一天早上,李林的邻居突然离世。
李林说,在邻居去世的前一晚,李林的母亲还曾和这位邻居有说有笑地聊过天,但仅仅过了一夜,不幸就发生了,他希望,这样的事不会在自己身上重演。
2019年10月,李林来到立遗嘱的相关机构,将大部分财产留给了父母。此外,他特地向工作人员咨询,游戏账号是否也能写进遗嘱,因为这个游戏他已经玩了7年,并且为此投入了10万余元。
李林想把这个游戏账号留给他的堂弟,因为除了游戏账号本身的价值之外,最让他无法割舍的,便是他与堂弟一起玩游戏的那段欢乐时光。
但是,在工作人员看来,他们只能用笼统性、囊括性的语句把游戏账号打包处理写进遗嘱,而账号里的财产以及相关权益,需要等到有相关法律明确以后,才能进行选择性继承。
在现行的《继承法》中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其中,虚拟财产并未明确纳入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今年两会期间,正在审议的《民法典(草案)》第1122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除外。”
那么,在《民法典(草案)》中,虚拟财产是否能够继承呢?
对此,协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丹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个人财产的形式会越来越多样化,财产的范围也越来越广。而现行《继承法》中遗产范围采取了“举例”的方式,导致范围较为狭窄。但是在《民法典(草案)》中,对遗产范围采取了“概括式”的规定,因此,虚拟财产可以被纳入可分割、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但是,在李丹看来,即便虚拟财产被纳入了遗产范围,究竟该如何定义什么是虚拟财产,以及具体的继承权益如何实施,仍然有待细化。
比如说,游戏币和游戏装备能不能看作是虚拟财产,它的价值如何评估,如果面对多个继承人,一个游戏账号该如何分割,这些问题还要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进一步落实、明确。”
李丹说,游戏账号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对于会玩游戏的人来说,可能这个账号就很值钱,但是对于不会玩游戏的人来说,这个账号也许一文不值。
李丹表示,如果游戏账号具有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价值,那么账号本身也许不能分割,但是价值是可以分割的,“即账号由其中一个继承人继承,而其他继承人获得相应的分割价值。”
此外,《民法典(草案)》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李丹认为,这条规定是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即扩大了继承人的范围。
对于失独的老人,以及不婚或者丁克的人群,规定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符合中国人血缘传承的特色,也有利于财富在家庭范围的流通、传承。”
李丹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