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被告人余某曾有5次诈骗前科,此次刑满释放仅10天就开始“重操旧业”,多次冒充雇主,虚构需要聘请保姆,以借款为由,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万元后逃匿。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余某犯诈骗罪被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
“先生,家政公司说你要雇住家保姆,是吗?”“对的,丁阿姨,我是开厂的,平时工作忙。”“哦,厂里工人蛮多的嘛。”“是啊,不瞒你说,我刚欠了一个工人7700元钱,我父亲帮我还了4000元,我最近手头紧,你能不能先借给我?马上还给你。”“这样啊,我身边没钱。”“那我带你去银行取钱吧。”
就这样,丁阿姨好心把3400元交给余某帮他还工人工资,没想到余某进了厂房后再也不见踪影.....
“焦阿姨是伐?我要找做饭阿姨,我就住在这个小区里。”“好的,先生,我做饭很好吃的。”“阿姨,不瞒你说,现在家政公司马上要我拿2800元介绍费,我身边正好没钱,你能帮我垫一下吗?”“我身上也没钱呀。”“你去银行取一下行吗?救救急!”焦阿姨跟余某进了银行:“阿姨,你取个整数3000元,我还你整数。”焦阿姨把钱交给了余某,“焦阿姨,我老婆和爸爸就在对面小区亲戚家,我去接他们回来,你在这里等一下。”
余某故技重施,进了对面小区后,再也没出现......
“先生,我是家政公司介绍来带小孩的。”“王阿姨,不瞒你说,上一个保姆现在急着问我要结工资,她年纪大,要现金。我现在手机、现金凑不出那么多钱,你能借给我1700元吗?”“我没那么多钱。”“彩票店里用支付宝扫一下,就可以换现金的。”于是王阿姨在彩票店里扫付款码付了1720元,店家付给余某1700元,20元是手续费。“王阿姨,你等一会儿,我去给那个保姆付工资,马上回来。”王阿姨点头答应,而余某又一次溜之大吉。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宋晓红检察官提醒广大家政服务人员,要提高防范意识,涉及出借钱财一定要慎重,千万别被骗子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