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晚,根据群众前期举报线索,崇明分局经侦支队、长兴派出所、横沙派出所兵分三路,在长兴、横沙等地集中收网,一举抓获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肖某和苏某,以及涉嫌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林某和王某,并在嫌疑人唐某处收缴尚未出手的非法渔获物蛸蜞380余斤。
肖某到案后交代,因为看到长江滩涂上经常会有蛸蜞的出现,而且在禁渔期之前蛸蜞的螯也经常会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感觉这是一个商机,于是每天傍晚在长江边的芦苇荡内抓蛸蜞,后再以每斤6元的价格转手卖给唐某,仅从今年6月起至被抓获,肖某共从唐某处得到7800余元卖蛸蜞的钱,出售蛸蜞1300余斤。
据苏某交代,其住在横沙靠近江边的地方,每天都会看见很多蛸蜞在滩涂边上爬,于是便每天去抓一些蛸蜞来卖,共计获利6000元人民币。
唐某供述,其明知所收蛸蜞系非法捕捞所得,但为了经济利益,其从崇明地区收购后,高价转卖至外省。林某和王某同样涉嫌收购并转卖非法捕捞的蛸蜞。
目前,肖某和苏某因涉嫌非法捕捞,唐某、林某、王某因涉嫌非法掩饰隐瞒违法所得均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抓捕时查获的380余斤蛸蜞已在农业部门指导下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