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擅自销售带有知名外卖平台商标的送餐装备被批捕


作者:佟继萍 张熠
编辑:黄慧青
时间:2020-09-15 08:43:20
很多人或许不知道,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销售定制商品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近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中,6名犯罪嫌疑人就在未经品牌授权的情况下,私自销售带美团等外卖平台商标的送餐装备,不仅侵害了品牌的权益,也对骑手和消费者的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

▲视频:6人擅自销售带有知名外卖平台商标的送餐装备被批捕

张某某是一名个体经营户,2015开始与妻子侯某某一起在浙江义乌从事服装定制生意。所谓服装定制就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在服装上印刷特定的LOGO和广告语。夫妻二人分工明确,由侯某某负责网上接单,张某某负责打包、发货。

2019年下半年,夫妻二人店铺的生意开始下滑,这时陆续有骑手进店询问是否销售外卖平台送餐装备,张某某觉得是“商机”,决定试着销售这类服装。但是,他并没有获取品牌的授权,而是在网上搜索销售类似成品服装的商家,从他们手中直接进货,自己再加价销售。

落实好货源后,张某某夫妇着手在自己的店铺里上架起头盔、防晒衣、雨衣等一系列送餐装备。他们不仅在网上复制带有品牌标识的服装照片,更是直接在标题中标明了外卖平台名称。

由于售价比官方平台低,店里生意一下子有了起色。夫妻二人还通过QQ群、微信群和刷单网站刷单,增加店铺曝光度。

2020年4月10日,上述涉案外卖平台到普陀公安机关报案,称在网络上发现大量假冒平台商标的卖家。

6月3日,张某某夫妇在浙江义乌被普陀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大量假冒外卖平台商标的商品以及用于作案的工具、电脑等,同时被抓获的还有徐某某等4名具有相同犯罪情节的犯罪嫌疑人。

检察官认为,张某某等人在没有获得品牌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假冒外卖平台商标的商品,达到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标准,其行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图片: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周到